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科金朋江阴”)
2、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及其他业务累计担保余额人民币44.02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3、反担保情况: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长电宿迁和星科金朋江阴,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和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等相关公告。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近期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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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对象简介
1、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00万元,主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174,655.7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0,492.4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2,672.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413.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2,500万美元,主营集成电路研究、设计;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491,956.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1,963.9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2,031.1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014.6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长电宿迁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等。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2、《授信额度协议》
1)签署人:
甲方: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2)授信种类及额度:进口信用证开证,人民币壹亿元整
3)授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甲方可以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
(二)星科金朋江阴
1、《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贷款金额:美元壹仟肆佰肆拾柒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1)签署人:
借款人: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贷款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贷款种类及金额:短期流贷,美元壹仟肆佰肆拾柒万元整
3)贷款期限: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均是支持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对该等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02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