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F类基金份额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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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7日(含2022年4月7日)起暂停办理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5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若超过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2、在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限制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和F类基金份额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了《关于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A类基金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
4、本基金B、C、D、E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量”)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7日起,增加上海长量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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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2年4月7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上海长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上海长量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费率折扣以上海长量具体安排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上海长量,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海长量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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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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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鑫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4月6日起,浦发银行开始代理银华鑫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5305,C类01530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4月7日起,国融证券、上海证券开始代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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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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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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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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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4月7日起,增加安信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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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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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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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