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2-04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包头光伏组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划在稀土高新区投资建设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该项目将分期实施,一期5GW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后续15GW产能建设将在一期项目启动后五年内根据产品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完成。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2-043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包头光伏组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标的名称:20GW高效光伏组件一期项目(5GW)。

●对外投资规模:一期5GW项目总投资15亿元(该投资概算不作为实际投资承诺值,最终以实际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新业务风险:公司目前在光伏多晶硅还原炉及大尺寸单晶硅片方面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但孙公司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设立后所从事的一期5GW高效光伏组件业务是新开展的大规模生产性业务,尚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的技术储备和市场经验,在团队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光伏发电装机量大幅增长,吸引了大批新进入者,光伏组件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将由规模和成本竞争转向综合实力竞争。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光伏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组件销售渠道不畅、组件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

(3)项目风险:公司拟投资的项目总体规划为年产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将分期实施。一期5GW光伏组件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建设期两年,尚处于起步阶段(后续15GW产能建设将在一期项目启动后根据产品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完成)。一期项目的土地、厂房、各项审批等筹备工作仅刚开展,项目开工和达产时间尚不确定,一期项目达产后收益可能不及预期,并可能影响后续15GW项目的启动。本次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因相关政府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等发生变化,也会存在项目延期、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4)资金风险:光伏组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正在开展建设的大尺寸硅片业务和本次拟投资建设的光伏组件业务,均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再融资等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把控投资节奏,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或“公司”或“乙方”)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拟投资设立孙公司作为年产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分期实施)的投资运营主体,在包头地区开展组件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孙公司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工商正式设立,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及《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七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包头光伏组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拟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包头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共投资50亿元建设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将分期实施。一期5GW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建设期两年(上述投资概算等如因市场变化与概算不一致,不作为实际投资承诺值,最终以满足项目年产光伏组件产能为准)。后续15GW产能建设将在一期项目启动后根据产品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完成,且具体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甲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计划在稀土高新区投资建设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项目将分期实施。一期5GW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2亿元。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组件车间、仓库、动力车间、污水站、办公楼、停车场等,建设期两年。(上述投资概算等如因市场变化与概算不一致,不作为实际投资承诺值,最终以满足项目年产光伏组件产能为准)。

后续15GW产能建设将在一期项目启动后根据产品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完成。

(三)项目用地

本项目用地选址于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用地具体遵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依法依规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一期计划用地220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项目供地根据国土部门规定,按照招拍挂方式取得。

(2)甲方负责本项目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工作以及项目用地拆迁、平整等工作。

(3)甲方积极协助本项目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推荐乙方申报“绿色通道”。项目如通过评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4)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协调金融机构为本项目进行融资贷款,帮助项目快速建成、投产、达效。

(5)为保证乙方项目顺利推进,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有关审批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项目经营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守法、诚信经营,服从甲方和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宏观管理。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活动都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规划和双方约定。

(2)乙方负责落实项目维稳、安全设施投入,按照规范安全生产,确保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

(3)乙方劳动用工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甲方管辖区域内待业人员,并承诺执行国家劳动用工政策、民族政策,落实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在不影响本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同意配合甲方园区管理部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5)项目建设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有关部门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上报。

(五)协议解除

本协议可因下列情形而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在发生国家法律规定需解除合同的情形时。

本合同特定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则该特定冲突条款相应解除,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

(六)其他

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经双方合法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正式协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凭借既有的在节能节水业务多年积累的大量电力客户资源、光伏设备和硅片生产销售过程中快速积累的光伏行业经验以及政府的支持,在公司现有的上游大尺寸单晶硅片业务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和完善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战略布局。

本次对外投资将落实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战略规划,为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的上下游协同发展奠定基础。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提升盈利能力,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风险提示

(1)新业务风险:公司目前在光伏多晶硅还原炉及大尺寸单晶硅片方面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但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设立后所从事的一期5GW高效光伏组件业务是新开展的大规模生产性业务,尚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的技术储备和市场经验,在团队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光伏发电装机量大幅增长,吸引了大批新进入者,光伏组件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将由规模和成本竞争转向综合实力竞争。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光伏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组件销售渠道不畅、组件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

(3)项目风险:公司拟投资的项目总体规划为年产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将分期实施。一期5GW光伏组件项目建设期两年,尚处于起步阶段(后续15GW产能建设将在一期项目启动后根据产品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完成)。一期项目的土地、厂房、各项审批等筹备工作仅刚开展,项目开工和达产时间尚不确定,一期项目达产后收益可能不及预期,并可能影响后续15GW项目的启动。本次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因相关政府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等发生变化,也会存在项目延期、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4)资金风险:光伏组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正在开展建设的大尺寸硅片业务和本次拟投资建设的光伏组件业务,均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再融资等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把控投资节奏,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

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包头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3、《20GW高效光伏组件一期项目(5GW)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2-044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利路88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

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