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3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号公司展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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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989,113,72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412,061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977,701,66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竺晓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
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崔平女士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吴启航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项超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家骅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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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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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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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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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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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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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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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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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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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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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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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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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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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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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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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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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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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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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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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12、14-18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本议案时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竺晓东、毛应才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李元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2-03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经公司事后复核发现,公司原披露的报告中个别信息存在填写错误,现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中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修订前:
(1)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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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1)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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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2、短期借款”
修订前: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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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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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修订前: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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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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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修订前: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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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修订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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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修订内容,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修订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影响,未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修订后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