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5,314,211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4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万股,并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96,614.2169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12,185.574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816.9958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0.757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68.5789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242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495名股东,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314,211股,占公司总股本0.473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4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珠海冠宇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珠海冠宇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珠海冠宇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314,211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737%,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详见附件);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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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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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系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16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