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2-026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五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持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资金等情况,择机减持所持有的共同药业股份总数不超过1,423,566股,占共同药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3%,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此外,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资金等情况,认真组织并择机执行公司持有的共同药业剩余部分股份的减持工作,并于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当年度减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择机减持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2-027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拟择机减持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资金等情况,择机减持所持有的共同药业股份总数不超过1,423,566股,占共同药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3%,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2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持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资金等情况,择机减持所持有的共同药业股份总数不超过1,423,566股,占共同药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3%,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此外,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资金等情况,认真组织并择机执行公司持有的共同药业剩余部分股份的减持工作,并于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当年度减持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共同药业(股票代码:300966);
持有股份来源:共同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持有股份总数:4,270,700股;
可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4月9日;
拟减持股份数量:公司首次拟减持不超过1,423,566股,占共同药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3%,减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持有的剩余部分股份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择机减持。
公司持有共同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4,270,700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3.7%。共同药业于2021年4月9日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持有的共同药业4,270,700股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为2022年4月9日。
三、具体减持方案
公司首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资金等情况,择机减持所持有的共同药业股份总数不超过1,423,566股,占共同药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3%,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此外,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资金等情况,认真组织并择机执行公司持有的共同药业剩余部分股份的减持工作,并于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当年度减持情况。
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共同药业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时共同药业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共同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共同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152,77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2,305,540股)。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共同药业股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方式、时点、数量、价格等将视当时的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情况而定,因此减持计划最终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较大,减持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减持上述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具体影响金额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