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靖远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2-30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靖远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6日期间,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靖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13元/股)的130%,即4.069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靖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靖远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靖远转债”投资风险。
一、“靖远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0万元。
2、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76号”文同意,公司2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靖远转债”,债券代码“127027”。
3、转股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1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1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2月9日)止。
4、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46,733,789股后的2,240,237,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靖远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因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53,810,888股后的2,233,1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靖远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3.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
因公司正在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1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8)。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靖远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6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靖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13元/股)的130%,即4.069元/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靖远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及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靖远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