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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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2-02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亚太事务所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亚太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联创立信所”)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3001

首席合伙人:吴吉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6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46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5万元

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的综合性、创新型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深圳联创立信所服务范围遍及证券期货、金融保险、房地产、外经商贸、民航服务、医院、医药、工业制造、建筑施工、行政事业单位等行业,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咨询等服务及为客户股票/债券发行与上市、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本运作、投融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62.35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涉及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联创立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联创立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吴吉林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创办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首席合伙人至今。吴吉林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鸿原先生,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加入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艳丽女士,2018年加入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联创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联创立信所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及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目前尚未确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后,与联创立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亚太事务所收取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公司管理层预计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基本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工作要求、工作繁简程度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亚太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1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委托亚太事务所进行2021年度审计工作,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鉴于亚太事务所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亚太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研究,鉴于亚太事务所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未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联创立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决定其报酬事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原审计机构的理解和支持,亚太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联创立信所与亚太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未发现存在不能承接有关审计业务的情况。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联创立信所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联创立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联创立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可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未来审计需要。我们同意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联创立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联创立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联创立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决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2-02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5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拟聘任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决定相关审计费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2-02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0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11:00-14:00,下午15:30-18: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范凌燕

3、联系电话:0991-3687305

4、传 真:0991-3687302

5、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上海路130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楼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