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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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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4:30在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资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拟处置资产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4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节省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杨宇红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拟处置资产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宇红先生持有公司35.96%的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4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选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4月18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13001(信函上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413001

联系电话:0737-2218141

传真:0737-4322165

联系邮箱:zhouboping@yj-cn.com、liutuofu@yj-cn.com

联系人:周波评、刘托夫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4月1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__ 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附件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3”,投票简称为“宇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中有关切片年产能、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条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为保障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与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公司”或“乙方”)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辖区内竞拍土地约300亩,由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拟作为公司投资建设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的运营主体,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切片加工生产和销售。该项目总投资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8亿元,其中:设备投资约12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1.8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3亿元。

(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320900MB0424743P

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6号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法定代表人:周翔

(二)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投资”或“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323961172D

住所:江阴市利港街道西利路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正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节能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能源综合回收节能系统及其零部件、海水淡化节能设备、空调、热泵、空气冷却设备的研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工程的诊断、设计、改造、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缪双大先生。

(三)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新材”或“丁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900MA1TCH3E02

住所: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进华

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研发、批发、零售;金刚石钻探工具研发、制造、批发、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王伟平持股比例为68%;自然人程鲸持股比例为32%。实际控制人为王伟平先生。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目前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竞拍土地约 300亩,投资建设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切片加工生产和销售,年产能25GW。

(三)项目实施主体: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四)项目实施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

(五)项目总投资: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8亿元,其中:设备投资约12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1.8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3亿。

四、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

甲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乙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经四方友好协商,同意乙丙丁三方联合在甲方所在地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6亿元,其中乙方占股70%,丙方占股 20%,丁方占股10%(下称盐城项目公司)。投资建设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切片加工生产和销售,年产能25GW,该项目在甲方所在地登记注册、申报纳税。

1、项目投资情况:该项目总投资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8亿元,其中:设备投资约12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1.8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 3亿元。

2、项目选址:盐城项目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在甲方辖区内竞拍土地约300亩,项目四址初定于:漓江路以北,湘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选址位置以规划部门正式的批准文件为准,实际用地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面积为准)。项目用地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 年版)》(苏自然资发〔2019〕33 号)定额标准。

3、设计要求:该项目用地一次规划,可分期实施建设,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用房用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15%。建筑总面积约13.2 万平方米,其中厂房建设面积约12万平方米、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1.2(有关指标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4、建设计划:该项目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开工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审批、图纸设计、施工招标等),3个月内开工建设,6.5个月内厂房竣工并验收合格,8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上述进度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期限可相应推延。

5、登记注册期限:乙丙丁三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联合办结盐城项目公司相关登记注册手续,甲方在乙丙丁三方办理盐城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手续的过程中应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土地出让事项

1、甲方承诺该项目用地实行净地出让,并达到项目建设的配套标准。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约300亩,甲方根据乙丙丁三方投资需求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一次性供地。

2、土地出让方式及价格:甲方所在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40万元/亩,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最终出让地价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3、土地使用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甲、乙、丙、丁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明确专人,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协助盐城项目公司办理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登记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勘探测绘、规划设计、竞拍土地、建设、质安监、施工许可、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手续。

(2)在盐城项目公司取得该项目用地后,甲方负责协调该项目所在地国土、自然资源及规划等部门,为项目公司提供全面便捷服务。

(3)甲方负责协调将水、电、气等生产要素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外,确保该项目在交地时达到施工条件。

(4)在盐城项目公司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甲方负责协助项目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负责协助该项目公司办理厂房的竣工验收手续,在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换办不动产权证。

(5)甲方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帮助该项目公司招用各类人才和技术工人,免收人事劳动代理费等费用。

(6)乙丙丁三方派驻该盐城项目公司人员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园入学的,甲方负责与项目所在地教育部门协调入园入学指标。

(7)甲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并协助盐城项目公司申报各类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争取上级部门各类政策性扶持和奖励资金。

(8)甲方为盐城项目公司提供海关、国检、政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方面的优质服务,协助盐城项目公司投资项目在甲方所在地顺利开展相关业务。

2、乙丙丁三方及盐城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乙丙丁三方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甲方所在地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

(2)乙丙丁三方根据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及时提供文件资料,并支付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

(3)乙丙丁三方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盐城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手续。

(4)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确保该项目的厂区(含绿化)、 厂房、仓储用房、办公场所等主体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要求。

(5)盐城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配套。

(6)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确保该项目按照安全、环保、 消防等“三同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达标排放”制度,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7)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项目建设应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依法办理工程报建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达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维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施工建设期间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接受建设、规划、城管、质监、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的现场监督、服务。

(8)该项目如涉及与相邻企业共用围墙,甲方可协调盐城项目公司与相邻单位共同分摊共用围墙的建造费用。

(9)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积极配合甲方所在地的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10)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在甲方所在地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并实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注册审批、建设工期、年税收等目标。

(11)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在甲方所在地经营期间,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

(12)在甲方政策优惠期内,如丙方在盐城项目公司所占股份不减少、盐城项目公司股东不新增的情况下,乙丙丁三方的股权结构、出资额可自主变更;否则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该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不按协议约定协助乙丙丁三方办理相关手续、违规收取乙丙丁三方相关费用等行为,导致乙丙丁三方产生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相关费用退回乙丙丁三方。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丙丁三方项目的实施建设,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未能按约定日期开工和完工,甲方承担由此给乙丙丁三方带来的相应损失。

3、非因甲方原因,乙丙丁三方逾期没有办结登记注册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丙丁三方项目未达到本协议明确的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约定的,超过12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盐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用地恢复至原状,如造成甲方损失,盐城项目公司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4、盐城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的,乙丙丁三方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如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双方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造成甲方损失,盐城项目公司应当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5、项目开工或运营后如达不到协议约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注:如采用先租后征,需提供《租赁合同》,下同),盐城项目公司方应依法缩减相应用地面积,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盐城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同时,盐城项目公司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注: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准)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丁三方均不得擅自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办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变更项目主体内容(包括投资方、股权结构、出资额等)、转让部分或全部项目或擅自抵押项目用地,否则视同乙丙丁三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丙丁三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自该项目注册之日起10年内,盐城项目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在甲方所在地的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造成甲方损失,盐城项目公司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8、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内容,如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协议内容泄露并造成对方损失或 其他不良影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应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积极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因措施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的,该方应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信件、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 另一方提交本协议书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

2、甲乙丙丁四方在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各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光伏行业迎来了新的快速发展机遇,光伏装机量持续提升,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而光伏装机量的提升将带动上游关键加工装备及关键材料的快速发展,这也给公司带来历史发展的机遇。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并由新设子公司作为在江苏省盐城市开展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加工、销售项目的运营主体,将有利于公司能够更好地把握光伏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光伏行业高速切割设备、金刚石线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配套协同优势,有利于扩大和完善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整体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将实现在产品及业务类型的拓展,有助于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并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项目投资协议书》中有关年产能、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销售收入、税收等条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否能审议通过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工商登记事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最终可能会发生变化;本次新设公司拟投资项目的土地、厂房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开工和达产时间尚不确定,项目收益可能不及预期,公司将根据新设公司及其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虽然公司及子公司在光伏行业高速切割设备、金刚石线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等技术方面有一定的积累和人才储备,新设公司是公司基于长期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但是新设公司所从事的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加工、销售业务是本公司新开展的业务,未来的发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团队经营管理、技术经验和市场开拓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的技术储备和经验。

5、新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光伏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太阳能电池硅片、太阳能光伏产品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适应业务和市场要求,防范上述风险。

6、鉴于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把控投资节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甲方”)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江苏盐城市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作为公司将来在江苏省盐城市进行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切片加工、销售项目的运营主体,新设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5,20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20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00%;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0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投资”或“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323961172D

住所:江阴市利港街道西利路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正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节能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能源综合回收节能系统及其零部件、海水淡化节能设备、空调、热泵、空气冷却设备的研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工程的诊断、设计、改造、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缪双大先生。

2、公司名称: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新材”或“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900MA1TCH3E02

住所: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进华

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研发、批发、零售;金刚石钻探工具研发、制造、批发、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王伟平持股比例为68%;自然人程鲸持股比例为32%。实际控制人为王伟平先生。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目前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

4、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加工、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人民币

6、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

7、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以上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各方

甲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拟设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2.1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公司”)。

2.2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加工、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3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

2.4 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登记情况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3、出资方式、金额及出资时间

3.1合资公司股东、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其中:

甲方以货币出资25,2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70.00%;

乙方以货币出资7,2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20.00%;

丙方以货币出资3,6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10.00%。

4、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

4.1各方同意,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

4.2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4.3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由甲方委派3人、乙方委派1人、丙方委派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长由丙方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由公司董事会重新选举。

4.4 合资公司设监事1人,由甲方委派。

4.5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由甲方委派担任,总经理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6合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关于费用、采购、销售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确定。

4.7财务负责人由合资公司招聘,根据上市公司内控要求,合资公司财务的各项事宜、财务管理需纳入甲方的规范管理,合资公司须遵守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规范及行业规范性文件,遵守甲方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各项规定。

4.8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内,任何一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以转让等方式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5、分红

5.1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合资公司各股东的表决权按各股东的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各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按各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享受公司利润分配权利。在满足公司运营及发展资金需要后,将合资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不低于30%用于股东现金分配,具体的现金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议。

6、保证与承诺

6.1各方均保证本次出资中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诺和保证对本次出资中存在的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故意隐瞒等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2各方承诺:

(1)各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协助合资公司完成治理结构、经营、战略、财务、人力管理等体系化建设。

(2)各方保证其向合资公司出资的资产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且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益瑕疵,且是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7、违约责任

7.1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一方违约迟延缴纳或不缴纳出资的,应向守约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及保证与承诺,应向守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或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

8、其他

8.1未经各方事先同意,任一方及代表不得向媒体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关于此次投资的讨论、谈判或者本协议的事实或协议书的内容,甲方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除外。

8.2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起诉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光伏行业迎来了新的快速发展机遇,光伏装机量持续提升,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而光伏装机量的提升将带动上游关键加工装备及关键材料的快速发展,这也给公司带来历史发展的机遇。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并由新设子公司作为在江苏省盐城市开展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切片加工、销售项目的运营主体,将有利于公司能够更好地把握光伏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光伏行业高速切割设备、金刚石线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配套协同优势,有利于扩大和完善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整体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将实现在产品及业务类型的拓展,有助于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并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工商登记事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最终可能会发生变化;本次新设公司拟投资项目的土地、厂房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开工和达产时间尚不确定,项目收益可能不及预期,公司将根据新设公司及其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虽然公司及子公司在光伏行业高速切割设备、金刚石线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等技术方面有一定的积累和人才储备,新设公司是公司基于长期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但是新设公司所从事的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切片加工、销售业务是本公司新开展的业务,在团队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经验能否适应未来的生产管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开拓也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的发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新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光伏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太阳能电池硅片、太阳能光伏产品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适应业务和市场要求,防范上述风险。

4、鉴于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把控投资节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唐曦先生和董事张国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江苏盐城市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拟作为公司将来在江苏省盐城市进行太阳能光伏硅片的切片加工、销售项目的运营主体,拟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5,20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20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00%;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0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辖区内竞拍土地约300亩,由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拟作为公司投资建设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的运营主体,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项目总投资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8亿元,其中:设备投资约12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1.8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3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了节省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经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提议,公司拟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处置资产的议案》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