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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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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2-2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4日通过公司内网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4名激励对象的异议,经核实,该4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