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53 公司简称: 汇宇制药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89,379,6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5%,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修改后的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完成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设置。2020年5月28日,公司在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实际控制人丁兆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普通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丁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20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公司运行正常,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根据设置特别表决权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其中80,466,766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33,600,000股为普通股份,其余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丁兆及其实际控制的内江衡策、内江盛煜合计持有公司31.28%的股份和60.95%的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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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仅当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均为一票:(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大会对前述第二项作出决议时,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二)特别表决权对股东大会议案的影响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影响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三)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1、中小股东具有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集权和提案权《公司章程》赋予公司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的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监事会监督特别表决权机制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就下列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特别表决权的其他规定的情况。
3、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规范治理情况公司设置了三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特殊职权,并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时出具独立意见,上述工作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任免、解聘独立董事时,特别表决权股份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相同,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公司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针对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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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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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汇宇制药是一家研发驱动型的综合制药企业,主要从事抗肿瘤和注射剂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为全球患者提供疗效确切、质量精湛、价格合理的药品,让癌症成为一种可以控制的慢性病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一家受人尊敬的国际化制药企业。
公司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力,在化学原料药、化学普通注射剂和复杂注射剂等方面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同时积极推进小分子创新药和生物创新药的研发。公司大分子主要聚焦多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mRNA 肿瘤疫苗等前沿技术路线,小分子聚焦和自有大分子药物联合用药潜力的靶点,并积极探索PROTAC等前沿技术平台。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642人,占公司总人数40%以上,其中创新药团队139人,以经验丰富的海归博士为核心,团队硕士以上学历89人。公司在研项目超过80个,包括10个一类创新药,管线以肿瘤及相关领域为主,同时已逐步覆盖其他适应症领域。
公司同时在国内及国外开展经营业务,于2014年首次通过英国GMP认证和中国GMP认证,2015年公司的抗肿瘤注射剂在欧盟实现规模化销售。公司在全球化药品注册以及业务拓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海外已有12个品种获批上市,超过200个批件(含自主持有及授权合作方持有批件),覆盖51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已在约100个国家建立了销售渠道,累计在境外超过40个国家、超过1000家医疗机构上市销售。
在国内,公司有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多西他赛注射液、注射用阿扎胞苷、紫杉醇注射液、奥沙利铂注射液、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伊立替康注射液、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注射用硼替佐米、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等10个药品获批上市,多个品种为首家或前三家视同通过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公司已经建立了成熟的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超过2000家等级医院。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收集潜在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和生产情况,并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公司质量部门考察通过后将供应商纳入公司供应商档案,采购部门在供应商档案中选择合格供应商,并比选确定最终供应商。
具体采购时由使用部门发起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相关原辅料需求量、库存情况及采购周期实施采购。其中,对于部分供货周期较长、需求量较大的原辅料在满足有效期的条件下进行备货。原辅料到货后由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如出现检验不合格,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办理退换货手续。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订货合同和预计销售情况,结合库存、产线利用、生产周期等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欧盟、英国和中国GMP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实现了符合高标准GMP管理要求下的所有生产环节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除商业化产品的生产计划外,公司生产部门还需要结合研发计划进行预试、工艺验证批次、注册批次等研发相关的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在国内和国际市场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终端以等级医院为主,主要采用集采带量和学术推广两种销售模式。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并通过经销商向医院等医疗机构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经销商不承担市场推广职能,公司的经销商多为国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如国药控股、华润医药等。公司委托专业学术推广服务商,通过学术会议等方式对公司的产品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使医疗机构,临床专家等更好地了解公司产品。
(2)国际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制剂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主要通过子公司英国海玥进行,以英国市场为主。英国海玥在英国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为委托代销模式,英国海玥参与英国政府部门进行的药品招标采购,相关产品中标后,英国海玥委托英国药品批发商Mawdsley以代销模式销售给公立医院等最终客户。同时,公司在爱尔兰、德国、芬兰、匈牙利等欧盟国家通过代理分销合作模式,参与当地政府和公共卫生系统的招标,在报告期内已经完成实现初次中标执标供货销售,以及持续完成以年为单位的后续执标供货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分别在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设立自营直销团队并逐步开展商务拓展活动。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药品需求呈上升趋势。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庞大的人口规模带来广大的医疗卫生市场需求。同时,随着国内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新型医疗技术的发展,国民就诊率不断提高,带来了医药市场的繁荣,我国化学药品市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一方面,不同化学药本身的仿制技术门槛差异较大,不同仿制药产品在国内的竞争格局存在较大差异;另外一方面,针对同一种化学原研药,其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以及与原研药的差异也受到药品生产企业的研发实力、生产工艺等因素影响。因此,具备较强科研能力、产品丰富且能够率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有望在带量采购模式下抢占市场份额并获取合理利润,仿制药企业的研发目标将从以往的简单模仿向尽快通过一致性评价转型。
此外,布局原料药和对应化学制剂全产业链的企业,由于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更好进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能够使制药企业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盈利能力。
(2)主要技术门槛
药物研发具有高科技、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等行业特点。公司主要围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生物创新药、化学创新药开展研发。
创新药方面,公司深入剖析肿瘤领域临床空缺,紧追行业动态及科学研究,重点布局全球范围内同类产品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first-in-class和me-better品种。报告期内,公司有10个一类创新药在研项目,包括4个生物创新药,6个化学创新药。
生物创新药研发技术方面,公司已建成了从抗体筛选、mRNA疫苗设计、分子工程改造、mRNA生产、蛋白表达纯化和分析,到体内体外药效评估等各个阶段的全方位的抗体和mRNA疫苗发现技术平台,专注于抗肿瘤药物,特别是与肿瘤免疫相关药物的研发,将涉及多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mRNA肿瘤疫苗等。化学创新药研发技术方面,公司已建成了包括药化技术平台、体内外生物筛选平台、ADME(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筛选平台、体内PK(药物代谢动力学)筛选平台、化学工艺平台、PROTAC设计和筛选平台等多种新药研发平台,专注于抗肿瘤领域化学创新药的研发,特别是和公司生物创新药具备协同作用的药物。公司创新药技术平台的不断完善,为创新药快速研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公司10个一类创新药项目都取得了良好进展,基本都找到了较好的潜在候选药物,一类创新药HY-0003造影剂有望在2022年年底申报临床,HY-0002项目开发出了新一代药物,解决了上一代的耐药性问题,该项目有望在2023年初申报临床,其余几个创新药预计2023-2024陆续进入临床阶段。
公司在化学仿制药,尤其是注射剂领域拥有超过十年的研发、国际注册和欧盟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并积累了与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密切相关的丰富技术经验,建立了科学、完整、高效的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研发体系,该体系贯穿项目管理、产品实验研究、技术转移和国际国内注册,以保障项目研发高质量、高效地推进。公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多西他赛注射液、注射用阿扎胞苷均为同品种国内首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注射用阿扎胞苷为中国首仿,公司奥沙利铂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伊立替康注射液均为同品种国内第二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注射液盐酸苯达莫司汀为国内同品种第三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公司在普通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在复杂制剂方面也掌握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克服现有复杂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的原辅料技术壁垒、制剂工艺和规模化生产技术壁垒、生产设备局限性或质控难度,实现研制的复杂注射剂生产成本、质量等同或优于原研参比制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多个复杂注射剂仿制药的研发正在快速推进,多个项目已完成实验室研究,并逐步进入生产转移和临床研究阶段,为复杂注射剂仿制药快速注册与获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还建立了原料药生产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包括手性药物研发、药物结晶纯化与药物制备纯化等技术平台,完成多个原料药项目研发。同时,公司报告期内有32个原料药在研项目,为公司“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在研项目超过70个(包含原料药、辅料项目),涵盖高技术壁垒小分子药、多肽及发酵类等多个技术领域,并已建成原料药合成、制剂研发、质量研究、国际国内注册、生产等完备的药物开发体系,开发剂型也从注射剂逐步向包括口服制剂在内的多个剂型拓展,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产品管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的综合制药企业,主要从事抗肿瘤和注射剂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关爱生命,追求卓越,简单诚信”的企业文化及价值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力,专注于抗肿瘤及肿瘤相关领域注射剂,已为全球多个国家的患者提供了疗效显著、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公司在化学原料药、化学仿制药普通注射剂及复杂注射剂、长效缓释植入剂等方面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术成果,同时重点推进小分子创新药和生物创新药的研发。
公司在抗肿瘤注射剂领域具备多年的研发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先后承担了四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研发,并拥有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参与起草了《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 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多次参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的《药物注射剂研发技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化学药品注射生产所用的组件系统相容性研究指南(征求意见稿)》《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为抗癌注射剂仿制药,在国内,目前公司有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多西他赛注射液、注射用阿扎胞苷、紫杉醇注射液、奥沙利铂注射液、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伊立替康注射液、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注射用硼替佐米、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等10个药品获批上市,均视同通过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其中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多西他赛注射液、注射用阿扎胞苷为代表的产品在国内或国外目标市场容量较大,进入带量采购或中标政府采购后进一步为公司的业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海外自主获批和授权获批的产品批件总数超过200个,目前已经在以英国为主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销售。
从研发项目来看,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超过80个,其中原料药、辅料项目32个,仿制药制剂项目41个,一类创新药项目10个,改良型新药项目1个,在研项目中包含抗肿瘤相关药品29个,管线以肿瘤及相关领域为主,同时逐步覆盖其它领域。
公司正在快速推动小分子创新药和生物创新药的研发,已组建了一支以海归博士为核心的创新药团队,团队139人,硕士以上学历89人。截止公司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研发10个一类创新药,其中6个小分子创新药主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同时结合公司现有仿制药产品的成熟市场布局,以及公司生物药的研发方向,形成公司特有的联合用药组合,并积极探索PROTAC等前沿技术平台;4个生物创新药主要以多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mRNA肿瘤疫苗等为主的研发方向。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抗肿瘤注射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成长力企业”等多项荣誉。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及中国医药行业研发投入不断增长
近年来,全球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不断增长,预计到2024年将增长到2,270亿美元;同时得益于国内多项利好政策执行等的影响,国内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预计到2024年将达到476亿美元(资料来源:弗洛斯特沙利文分析)。
(2)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对仿制药企业的影响
2018年9月,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组织开展药品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整体上看,带量采购将对国内医药企业产生长远的深刻影响。对于医药企业而言,具备较强科研能力、产品丰富且能够率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有望在带量采购模式下抢占市场份额并获取合理利润。
从产品端角度,各仿制药品种的价值将出现分化:针对仿制门槛较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批件较多的药品品种,其在带量采购招标竞价过程中将面临较大竞争压力,拥有成本优势的企业将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针对仿制门槛较高、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批件较少的药品品种,则将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议价权。
对医药企业而言,短期内需尽可能发展仿制门槛高的药品;长期来看,质量、价格、品种线丰富度是决定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储备品种多、能率先通过一致性评价且具备成本优势的企业将在新的招采规则下持续受益。
同时国办发〔202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规定“采购协议期满后,应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综合考虑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信用优良、临床需求等因素,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依法依规确定供应企业、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根据“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的要求,预计国家集采品种协议到期后,较大概率不会出现大幅降价的情况。
(3)原料药/制剂一体化能提升企业的成本优势与综合竞争力
布局原料药和对应化学制剂全产业链的企业,由于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更好进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盈利能力。此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明确,企业申报价格出现相同时,该品种按以下规则及顺序确定拟中选企业及供应地区确认的优先顺序:“···(4)原料药自产的企业优先(限指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因此,具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企业将具备成本优势,也将成为带量采购招标竞价中的核心竞争力,“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模式将成为药品生产企业重要的发展模式。
(4)创新药向First-in-class、Best-in-classs转变
2021年,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出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 (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指出,新药研发应该以为患者提供更优(更有效、更安全或更便利等)的治疗选择作为最高目标。随着《指导原则》的出台, 以及同质化的激烈竞争,国内创新药企将逐步向First-in-class、Best-in-class转变,围绕临床疾病的真正需求,开发出能够解决重大问题的差异化产品,从同质化研发中脱颖而出,并加速在中国乃至全球的上市。
(5)国际化
近年来,无论是仿制药带量采购还是创新药医保谈判,医药行业限价政策承压,只有面向国际化,才能提高市场天花板,走出去成了医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同时对于部分复杂注射剂、首仿药、专利挑战药、改良型新药,特别是真正的创新药,国际市场规模远远超过中国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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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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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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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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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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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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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2,373.31万元,同比增长33.69%;实现净利润44,585.86万元,同比增长30.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585.86万元,同比增长29.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993.71万元,同比增长26.2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入44,636.33万元,同比增长15.0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4,821.22万元,同比增长179.6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2,950.50万元,同比增长24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5,849.69万元,同比增长373.53%。
总体上公司经营呈良好趋势,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现金流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多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2,373.31万元,同比增长33.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85.86万元,同比上升29.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993.71万元,同比上升26.2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2,950.50万元,同比增长240.51%;净资产355,849.69万元,同比增长373.5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379,6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5%。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于2021年 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7号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二章第三条(二)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属于2021年度新上市的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之“第十二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监事会认为: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492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监事王晓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黄乾益提名张长江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张长江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其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1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
目前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及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项目研发、相关经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5,858,609.04元,公司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69,434,720.14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1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379,6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5%,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5,858,609.04元,公司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9,434,720.1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9,379,6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的综合制药企业,主要从事抗肿瘤和注射剂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致力于为全球患者提供疗效确切、质量精湛、价格合理的药品,让癌症成为一种可以控制的慢性病。
药物研发具有高科技、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等行业特点。目前,公司主要围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生物创新药、化学创新药开展研发。同时,公司产品涵盖了原料药、抗肿瘤注射剂、肿瘤辅助用药、造影剂、血液病、心血管用药等项目,并包括10个一类创新药项目和一个改良型新药。公司持续完善和优化生物创新药、化学创新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复杂注射剂、原料药等技术平台,为公司开启“仿创结合”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全球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不断增长,预计到2024年将增长到2,270亿美元;同时得益于国内多项利好政策执行等的影响,国内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预计到2024年将达到476亿美元(资料来源:弗洛斯特沙利文分析)。
未来随着国内外对创新药、仿制药研发的需求加速释放,医药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的行业发展机遇。为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公司需投入资金进行战略布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始终围绕既定目标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扩大销售规模、推动药品研发快速发展、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稳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始终坚持“以仿养创-仿创结合-创新为主”的发展规划,正快速从“以仿养创”向“仿创结合”迈进,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管线,坚定不移推动创新药研发,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确保公司稳定发展。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安排,需要投入资金用于创新药、复杂注射剂等产品研发、相关经营配套设施的建设及补充运营流动资金。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445,858,609.04元,公司2021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379,600.00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5%,符合公司在《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政策。为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在研发投入、研发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技术人员储备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系2021年新上市公司,主要考虑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相关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研发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须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同时,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影响,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2-02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492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49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492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上述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9492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492份,并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