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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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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6,288,0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823,5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46,771,57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71%。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浮法玻璃

我国自确定“双碳”目标以来,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从引导“双碳”落地,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包括产能置换政策、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双控”政策等,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平板玻璃产能被严格控制,落后产能持续淘汰,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僵尸产能逐步出清,玻璃产能一直处于存量消化阶段。加上房地产新建项目以及现存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高质量玻璃产品需求和单位建筑面积玻璃需求量持续增加,同时生产企业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升级迭代推出新产品,新产品在整体设计、节能、智能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推动平板玻璃制造的技术进步和更新升级,平板玻璃需求保持稳定,玻璃行业周期性波动幅度逐渐趋于平滑,玻璃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未来行业发展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提升、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创新为突破口,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行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玻璃行业行情呈现宽幅震荡,由于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多种宏观因素影响,玻璃价格波动较大。上半年持续的供给侧改革成效快速显现,加上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房地产竣工需求修复、汽车行业景气回升、国内严守抗疫成果不放松疫情影响消退,平板玻璃行业订单饱满,量价齐涨,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提升。下半年,随着房地产需求下滑和资金面紧缩的影响,行业呈现高供给、高库存及需求偏弱局面,且原燃料价格与玻璃价格走势呈分化,对玻璃生产企业的利润影响明显。报告期,工信部印发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继续严禁新建扩大产能的平板玻璃项目,对平板玻璃项目继续实施产能置换政策,产能指标的认定更加严格,有利于促进平板玻璃行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玻璃行业对房地产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国家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健康平稳发展”总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通过一城一策的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2)节能建筑玻璃

节能建筑玻璃是以玻璃原片为基材,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其组合对玻璃进行再加工,制成具有新的结构、功能或形态和高附加值的玻璃制品。主要分为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拥有美观、安全、节能等优点,主要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领域,可以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发展目标。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建筑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33%以上,建筑单位能耗水平是欧洲的4倍,美国的3倍。节能玻璃作为一种隔热和遮阳性能好的玻璃类型,在推进中国建筑的绿色节能,有效缓解国家能源紧缺状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节能玻璃的应用和替换成为了当前及未来建筑项目节能工作的关键。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和监管的不断趋严,以及消费者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Low-E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层玻璃等具有节能性能的玻璃得到了国家及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与推广,促进了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玻璃在建筑领域的渗透率仍将不断提升,节能效果更优的双层乃至三层玻璃应用逐渐推广,亦有望提升单位建筑面积对玻璃的需求,公共建筑、民用住宅新建项目,以及庞大的现存建筑节能改造、二次装修都对节能玻璃有大量的需求,我国节能建筑玻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巨大。

报告期,节能建筑玻璃企业订单充足,但受原片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节能建筑玻璃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明显。

(3)高铝电子玻璃

高铝超薄电子玻璃在抗划伤、韧性和硬度等方面优于普通钠钙玻璃,被广泛作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车载应用、公共查询系统、ATM机、工业控制等电子产品触摸首选玻璃盖板。随着智能手机不断趋向大屏化、屏占比提高,智能电子产品逐步向轻薄化、智能化、高性能化方向发展,以及汽车仪表盘、中控显示、后座娱乐系统、抬头显示等车载显示系统应用增加、无线充电和5G技术的应用带来玻璃背板增量、触控屏在超级本和一体机中渗透率逐渐提升,以及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对智能终端的需求增长,预计高铝电子玻璃未来将保持持续的增长;同时,也由于高性能电子玻璃强度高、重量轻、透过率高等特点,逐步被新能源汽车、高速列车等大尺寸领域上接受并得以应用,未来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将有更大的潜在需求,市场前景不断看好。

目前国内高端电子玻璃市场仍被海外企业所垄断,随着国内电子市场和玻璃企业的快速崛起,国产替代亦有望在电子玻璃领域加速实现。

(4)中性硼硅药用玻璃

国外医药行业已普遍使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玻璃作包装材料。随着我国国民生活品质的改善和保健意识的增强,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采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国外药用玻璃行业发展的长远趋势上看,高质量的中性硼硅玻璃未来必然逐步取代低硼硅玻璃、钠钙玻璃,成为国内药用包装的首选材料,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正加快中性硼硅玻璃项目建设,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5)光伏玻璃

光伏玻璃为光伏组件重要组成部分,指应用在太阳能光伏组件上的玻璃,具有保护电池片和透光的重要价值。根据所处位置,光伏玻璃可分为包括盖板(面板)玻璃和背板玻璃;根据制作工艺,光伏玻璃可分为压延法玻璃与浮法玻璃。受益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光伏玻璃产量持续增长。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不可或缺的材料,需求端与光伏组件的装机量密切相关。随着光伏发电技术不断成熟,光伏平价上网逐渐成为现实,推动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底,中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量306GW。受光伏组件装机量带动,2013-2020年,我国光伏玻璃产量从2.2亿平米升至5.5亿平米,CAGR达13.7%。中长期看,“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光伏发电作为能源结构改革和能源替代的重要方向,光伏终端需求持续成长确定性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判断,“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在70-90GW。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重要材料,有望充分受益光伏终端需求成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及预测,未来双玻组件渗透率将持续提升,2025 年将超过 60%,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过 16.47%。双玻组件渗透率提升,亦将带动光伏玻璃需求增长。

报告期,光伏组件企业受需求释放不及预期、硅料大幅涨价等多重因素影响,普遍开工率偏低,光伏玻璃价格出现大幅下跌。随着光伏发电既定装机目标需求释放,组件企业开工率将逐步提高,尤其是光伏组件企业大尺寸轻薄化结构性发展,对于下半年光伏玻璃价格有一定的提振作用。2021年7月,新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实行差别化政策,新上光伏压延玻璃项目不再要求产能置换,有利于保障光伏新能源发展,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

1、公司经营业务

公司从事玻璃产品制造与销售,包括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节能建筑玻璃、高铝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光伏新材料等玻璃产品,是国内优质建筑玻璃原片龙头企业之一。在福建、广东、湖南、浙江、马来西亚等地建有大型原片生产基地,国内七大原片生产基地布局分别位于中国经济发展活跃的珠三角、长三角、福建沿海、长株潭经济带,共拥有26条优质浮法生产线,1条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1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以及5条在建的光伏玻璃生产线、1条在建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1条在建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筹备建设中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2条);在广东、湖南、浙江、天津、马来西亚拥有6个节能建筑玻璃基地。主要产品有0.33-19mm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超白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玻璃等玻璃原片;各种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等节能玻璃;高铝超薄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光伏高透基板等。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硅砂原料、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光伏新材料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

2、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销售。公司以市场导向定位产品,销售引导生产,实施“以需定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托差异化、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销售。

根据产品的特性,浮法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地销为主,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浮法原片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节能建筑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组织深加工,产品销售具有很强的定制化与项目化特性,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经销商采购的主要为通用性较强、可后期加工的的工程大板产品。光伏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采用向光伏组件厂直销方式为主。电子玻璃根据不同的产品(如盖板玻璃、车载玻璃等)采用不同的方式及渠道销售。中性硼硅玻璃以向制瓶企业直销玻管以及向药企直销制瓶产品方式为主。

(2)采购供应。公司玻璃制造的主要原燃料为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纯碱和燃料等,公司依托深耕主业多年所形成的规模优势、需求优势,以及长期经营所形成稳定的优质资源渠道,大宗物资实施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大力推进全球采购模式,通过竞价、分级供应方式,确保定点、定时、定量满足生产需求与价格稳定,采购渠道包括国内、国外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玻璃深加工原片基本来自本企业生产,镀膜靶材、PVB膜、中空主材等通过市场直接采购或从国外进口。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复、大宗材料价格波动、能耗“双控”等多重压力和挑战,公司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创新驱动”指导思想,加快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聚焦以高端化、新材料为核心的玻璃主业,抢抓市场机遇,通过深化产业链一体化、业务多元化,实现由单一规模化发展向规模化与高附加值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发展转型,坚持产学研融相结合,全力打造高端价值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升级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品牌价值,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企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7,272.30万元,同比增长51.12%;营业利润491,368.40万元,同比增长136.30%;实现利润总额491,164.57万元,净利润422,142.4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6.35%、133.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35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3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期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期末各类金融工具、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金额共计10,216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8,3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808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617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预期坏账损失903万元,冲回应收票据预期坏账损失72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预期坏账损失2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合计金额为9,408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7,775万元。

1、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原值为201,365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39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394万元。主要系盘点时发现部分因工艺调整、设备更新导致消耗缓慢的呆滞、老化备品备件,以及部分不能用或因技术更新而淘汰的原材料、因客户原因未予发货的少量产成品。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58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684万元。其中:河源旗滨对其原拟用于超白砂矿产品精加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辅助设施计提减值准备2,880万元,系因当地相应的矿产资源不足,前期曾计划进行相关资产改造和再利用但收效不佳,2021年以来河源旗滨根据资源的赋存、品位等情况进判断,硅砂增产、扩产矿产加工业务可能性已极低,前述资产无法利用将长期闲置,综合考虑后期使用的可能性、修复的经济性,因此计提了减值准备;马来旗滨计提减值准备962万元,主要系投资建设时整体购买三星康宁精密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资产,由于技术改造原因,原生产线及部分设备无法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期间公司拟进行资产拆除、处置,但缺乏有效报价,目前已无法出售,因此计提减值处理;漳州光伏对技改升级、无法利旧的冷修设备计提减值187万元;河源砂矿对部分维修经济性差的运输设备、无法利旧设备计提减值87万元;漳州旗滨对高能耗及技改后无法利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6万元;醴陵旗滨对部分无法配套使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73万元;长兴旗滨对部分不能使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2万元;绍兴旗滨对部分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8万元;广东节能对工艺优化淘汰的设备计提减值29万元;平湖旗滨对部分无法使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4万元。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76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71万元,其中:醴陵砂矿因购置的部分资产无法满足公司现有生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334万元;醴陵电子进行厂房改造,对部分拆除、无法利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2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35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26万元,主要系母公司株洲旗滨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公司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将减少公司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8,392万元。

三、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2、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处理,遵循了稳健性、谨慎性的会计原则,结合了行业和企业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金额估计是合理、准确的,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记录资产质量,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计提2021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其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刻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期末资产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

4、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5、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附件

1、公司监事会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0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在担任公司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兢兢业业,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华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注册地天津。中审华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2.人员信息

中审华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42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6人。

3.业务规模

中审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8.1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1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9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6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F-52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C-27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C-40 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无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0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5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杰,男,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控复核人盛浩娟,女,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启有,男,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独立性且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工作天数、工作繁简程度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财务审计费125万元、内控审计费45万元。与上一期相比,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且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及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中审华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以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较高,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鉴于中审华对公司业务熟悉、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收费相对合理,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议案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多年来,中审华为公司提供了细致、认真的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认真务实,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本次续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确定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标准合理,符合实际。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背景

1、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易懂、管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提升市场规则的友好度,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会同证券交易所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全面整合工作。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整合、修订后的公司监管法规体系。经整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主要呈现体系化繁为简、内容更为规范合理、数量明显减少的特点,进一步强化上了市公司监管法规的科学性、体系性、规范性,方便市场主体查找使用,助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2、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对照情况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制度修订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旗滨集团《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并同意将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自人民币8.5亿元提高为不超过13亿元(单日最高余额)。有关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运用不超过85,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上述理财投资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总额为26.20亿元(共35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8.3亿元),到期理财已全部按时收回,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78,000万元(10笔)。上述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总额为1,936.58万元(到期理财已取得的实际收益为1,113.63万元)。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期限将于2022年5月底到期,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进度资金需求以及实际资金状况,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并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使用和项目投入,以及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人民币8.5亿元提高至不超过13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理财额度

资金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该总额。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本次董事会审批额度的,公司需要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若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具体要求

投资品种具体要求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拟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择优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理财投资不涉及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投资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有效,或至董事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期满后如未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投资理财额度,则不得新增投资理财业务(原有存续期内的理财业务继续按照合同执行),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2、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业务制度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投资理财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并尽量选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证券投资及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为风险可控的投资投资理财行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理财额度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风险投资行为,公司本次公司提出的投资理财额度符合公司目前实际,主要投资品种为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开展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理财业务管理,严格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公司不向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选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投资新建4条

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4条1200t/d光伏高透基材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项目资金由公司全资孙公司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光伏”)自筹及融资解决;该投资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 本项目尚需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6.1.16条关于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本次会议的项目投资,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产业布局,延伸和打造一体化产业链,认真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材料的旺盛需求。公司拟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计划分期进行建设。主要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背景

太阳能光伏发电由于其特有的可再生性和较好的生态环境亲和力,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近年来,随着国内一系列新能源政策的实施,太阳能发电产业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光伏玻璃作为太阳能光伏组件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也随之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精神,适应云南省、昭通市地方经济发展趋势,主动对接和融入云南省实施“绿色能源牌”战略,打造水电硅材料加工一体化产业布局,切实将昭通清洁能源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推进昭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产业发展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通过大产业带动大发展,解决群众就业,巩固并拓展昭通脱贫攻坚成效。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积累、耕耘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优势,凭借多年应用于生产管理、工艺制造、质量管控、售后响应等全过程体系的探索和实践,迅速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积极参与、助力国家光伏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有序推进、稳步增加光伏玻璃产能,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太阳能光伏玻璃材料的需求,在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技术研究工作之后,公司决定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

2、投资目的

公司决定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一是为贯彻和响应产业政策精神,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有效发挥旗滨集团在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紧紧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旗滨集团市场份额和竞争力;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加深企地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延伸玻璃产业链,打造玻璃深加工产业集群,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3、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4条1200t/d光伏高透基材项目

投资主体: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经济开发区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3年,分期建设。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投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投资周期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投资相关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拟增至23.1826亿元,正在办理增资手续);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郴州光伏资产总额为233,841.96万元,负债总额为85,057.26万元,净资产为148,784.7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88,448.78万元,净利润27,111.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郴州光伏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公司名称: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光伏”);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昭通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昭通光伏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1、增资方式:郴州光伏拟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对昭通光伏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昭通光伏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昭通光伏注册资本5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后,昭通光伏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完成后,昭通光伏的股权比例如下:

四、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对昭通光伏进行增资,增资后,昭通光伏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100%股权。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新建昭通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是公司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积极举措。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增强品牌影响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6.1.16条关于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本次会议的项目投资,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目尚需办理项目立项、项目规划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三)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抓住光伏行业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推进和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本项目的产品定位轻薄化、大尺寸光伏玻璃材料,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规模化生产、下游资源配套,以及有效的运营管控等优势,有效控制成本,满足市场趋势并充分利用公司职业团队、营建管理经验、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进一步节省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本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尽快投入运营。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公司玻璃产业版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投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1、本次项目投资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建设将分期实施,投资影响因素、项目审批手续较多,项目用地尚未取得,故项目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安排资金筹集、资金支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稳妥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本项目可能因需求不及预期、市场情况、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存在项目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此,公司一是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优化项目管理,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力争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产;二是持续推进自主创新,集聚创新人才,发挥机制和激励优势,加大技术创新攻关,力争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市场培育和客户开发,以建立稳定的客户群来保障市场,项目建成后全力以赴抓紧做好运营管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和深化质量管控、倾心专注做好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尽快实现产品布局完善和品牌影响力的快速扩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