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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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华宝一号大厦E301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周海燕女士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3,050,6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848,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20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4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7人,代表股份13,026,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823,9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5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20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48%。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部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9,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6%;反对8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8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林林律师和彭观萍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