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85版)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2-01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段茂忠先生召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永嘉北路6号公司四层419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并提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出具《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2-02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交易额的比重较低,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6日,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权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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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不含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数据。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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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数据,预计金额包含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数据。
另,关联交易有效期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起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前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4、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注册资本:273,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5、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和合法的,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交易额的比重较低,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2-02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及《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并对2021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无需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需要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依据“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与“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交易的列报”需要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依据“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各项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对“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与“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解释,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
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要求本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交易的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关于《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3.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4.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①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或者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一一存货》等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比如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应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通常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而非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企业发生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同时在附注中单独披露其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③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交易的列报
本解释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企业根据或参照《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12〕45 号),利用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平台进行的资金归集、结算、监控、金融服务等交易。其中,财务公司是指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①本解释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
②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解释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①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例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②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及《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并对2021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无需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需要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依据“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与“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交易的列报”需要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依据“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各项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2-02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起的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839,694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5.24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99,996.56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减不含税额的承销费人民币3,773,584.91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996,226,411.65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账号为634049068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12月22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98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中,故后续按照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现出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6,665.300634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63,273.69768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其中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资金余额为5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2-02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范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6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839,694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5.24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99,996.56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减不含税额的承销费人民币3,773,584.91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996,226,411.65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账号为634049068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12月22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98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三)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投资产品的品种,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间,并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公司具体的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品种的选择、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法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2-02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4 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22年 4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 4月 26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6: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 6 号,大唐电信一层大厅。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事宜: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 6 号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人:王清宇 张瑾
电话:010-58919172
传真:010-58919173
2、参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2-02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额度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实施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末,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6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联诚”)在保证自身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大唐联诚的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大唐联诚计划选择与其公司长期合作的商业银行购买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现金管理产品。
实施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末,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大唐联诚计划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三)实施方式及授权期限
大唐联诚计划在上述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末。
(四)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 大唐联诚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2. 大唐联诚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临时闲置资金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其业务进行全程管控。
4.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大唐联诚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大唐联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其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大唐联诚拟实施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存款利率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唐联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其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