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情况的公告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2022 年 4 月7日,公司董事长朱金和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董飞先生、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代表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次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现将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 1: 贵公司终止此次收购后,对于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有没有什么考虑?是否有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产业升级转型的想法?

回复:公司将以“金融+科技+实业”融合发展为战略,坚持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来在合规的前提下,我们将持续选择优质标的,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开创公司稳健发展新局面。

问题 2: 就公告日期修改一事,是否可以做一个澄清说明?

回复: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两位独立董事分别于会前和会后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意见签署日期同为2022年3月31日,其中事前认可意见签署日期的笔迹,系公司工作人员一时匆忙而出现的笔误并立即修改所致,公司所披露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误解,我们深表歉意!

问题3: 3月26日,贵司公告内容清晰地说明:此次重组正在有序、积极、正常地开展,并未有任何相关的双方重大核心利益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的风险提示,此操作行为的合理性存在疑问,是否符合贵司一再强调的为中小股民利益着想?

回复: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是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进展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告第三点“风险提示”中明确指出:“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重大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出于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公司已在披露公告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因素。

问题4: 重大资产重组前,通常就最核心的利益关切点应是事前形成“基础共识”,而不是待到审计、评估后再议,尤其是涉及到多个交易方时。因此,烦请贵司详细解释下为何终止此次重组,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内容具体是什么?

回复: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修订稿中提及“本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同时,本次交易方案尚需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不排除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终止本次重组原因是: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具体包括标的公司股权质押、冻结的解决方案在时间上不能满足重组要求;置入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等。

问题5:公司股票午间突然停牌是否是正常程序?为什么不在前一天或后一天停牌?

回复:公司在2022年3月31日上午开盘后收到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发来的《重大资产重组之终止协议》后,为防止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停牌申请,并履行了相关停牌程序。

问题6: 股票停牌之前三日经过大幅波动,公司有没有自查有没有内幕交易?

回复: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上市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21年11月25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2年4月1日)。公司已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查询申请,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问题7: 您好,你们有什么办法和方案消除投资者的悲观情绪,现在就是情绪杀,你们能不能好好面对投资者,给投资者信心?

回复:未来在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将持续选择优质标的,坚定不移地推进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开创公司稳健发展新局面。

问题8:请谈一下四月份的工作?虽然按规定一个月内不会筹码重组事项,但是你们内部是否应该要开始对优质项目进行二次调研?

回复: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问题9: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具体指什么?

回复:请参见问题4的回复。

问题10:是否涨跌都跟贵公司的领导无关紧要,跟贵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毫无关系,就能如此忽略投资者的么?换位思考一下,投资亏损是正常的,但是贵公司目前就是休克模式,躺平毫无作为,迫切希望贵公司能换位思考一下,维护投资者权益,拿出安徽省国企的责任心。

回复:公司及经营层始终把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公司经营层和员工将更加努力工作,以经营业绩的提升回报投资者。

问题11:请问同样重组失败的其他股票为什么没有出现大跌的情况?为啥新力金融重组本就是一普通事件竟然三个跌停?而且事后公司也无任何比较有价值的公告进行体现?这种不作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公司本就欺骗用户来进行的假重组?

回复:公司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近年来,类金融业务成长性偏弱,行业发展受限,亟需转型升级,以提升上市公司运行质量。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为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问题12:上交所4月7日对新力金融资产重组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你们是否存在违规?

回复: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应的信披义务,公司不存在违规事项。

三、其他说明

公司对长期关心、支持公司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 谢,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们保持联系。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 动”平台 (网址:http://sns.sseinfo.com)。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