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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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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公司 2022-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43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雪华和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1,642,857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17,999,988.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2,996,333.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6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601,8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余额为187,933.53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决定拟使用不超过1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内部制度,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项目”)正处于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期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由中信证券庞雪梅女士和王家骥先生负责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因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孟夏先生接替庞雪梅女士继续履行公司非公开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孟夏先生和王家骥先生。

附件:保荐代表人孟夏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孟夏简历

孟夏先生,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1070001,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完成了华友钴业主板IPO项目、金石资源主板IPO项目、合盛硅业主板IPO项目、上海天洋主板IPO项目、凯赛生物科创板IPO项目、会通股份科创板IPO项目、宏柏新材主板IPO项目等项目;华友钴业非公开项目、利民股份可转债项目、合盛硅业可转债项目、驰宏锌锗非公开项目、当升科技非公开项目等再融资项目;华友钴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合康新能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项目等重组项目;合盛硅业公司债项目等债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