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版)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内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2,00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43.05%及130.7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522.81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0.46%及62.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参股公司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立思”)聚乳酸项目进度需要,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荣群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荣群先生将担任普立思总经理职务,负责普立思的日常经营工作。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吴摞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吴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分别由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王灿耀先生和闫溥先生负责,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 公司结合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王灿耀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参股公司普立思聚乳酸项目进度需要,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荣群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荣群先生将担任普立思总经理职务,负责普立思的日常经营工作。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吴摞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辞职后,吴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荣群,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无机化学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历任锐科(无锡)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经理、生产经理、工程经理;2004年4月至2010年6月,历任上海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质量经理、研发经理、技术总监;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任合肥会通中科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品质部部长;2013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荣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857,1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李荣群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吴摞,男,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工程师。本科毕业于安徽大学应用物理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2014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家电材料研发部部长、创新材料开发部副部长、创新材料开发部总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泰安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吴摞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李荣群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家电领域改性材料技术的研发工作。目前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包括“生物可降解薄壁注塑材料的研发”和“基于5G通讯的高端吸波导热材料的研发”,目前公司上述产品研发项目的技术人员还包括核心技术人员闫溥以及其他多名研发人员。李荣群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项目的推进与实施。
吴摞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家电领域改性塑料技术的研发工作,目前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包括“聚烯烃透气膜专用料技术应用研究”、“高导热PP材料的技术研发”以及“基于5G通讯的高端吸波导热材料的研发”,目前公司上述产品研发项目的技术人员还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周海以及其他多名研发人员。吴摞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项目的推进与实施。
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解除劳动关系后,均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相关信息,严禁对任何第三人泄露已掌握、获知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在任何离职原因的情况下,应提交所有体现公司机密信息的所有实体材料,包括电子工作文档、书面资料文件等。
根据公司与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两年,不得在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其他存在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副总经理王灿耀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灿耀先生简历如下:
王灿耀,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福州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博连读毕业于福州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灿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24,8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16%。王灿耀先生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将分别由王灿耀先生和闫溥先生接手负责后续推进,并与王灿耀先生和闫溥先生办理完成工作交接。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年轻高效、极富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公司技术团队涵盖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物理、材料工程、化学工艺、自动化控制、模具成型等专业领域。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88人、195人及214人,研发人员数量稳步增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人员稳定,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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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分别交由王灿耀先生和闫溥先生负责,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目前,公司研发部门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部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对于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公司应对措施充分且具有可行性,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分别交由公司王灿耀先生和闫溥先生负责,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且其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荣群先生和吴摞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治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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