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捐资的议案》
为助力乡村振兴,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长城军工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六安市叶集区史河湾村党总支捐资20万元,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民生及党的建设工作。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长城军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二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在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拟开展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2022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害。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1年经营情况与2021年度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1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0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1)。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13)。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监事按其所在公司岗位及所担任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他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权。公司监事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长城军工各环节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的内控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长城军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围绕科研生产能力提升和安全技术改造进行建设,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及非经营性投资,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和风险管控,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效果。同意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2022-015)。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捐资的议案》
为助力乡村振兴,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长城军工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六安市叶集区史河湾村党总支捐资20万元,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民生及党的建设工作。
监事会同意子公司捐资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董事会同意授权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101.22万元。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利用关联方的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2)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意见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如下确认: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①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③受托管理/承包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受托管理或承包的情况。
④关联租赁
A、公司作为承租人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B、公司作为出租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①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关联方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③向关联方转让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转让股权的情况。
④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情况。
⑤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公开的关联交易行为。
(3)主要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
①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3.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2)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在董事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需要,参考202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说明:
注1.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科研试验爆破器材等产品,全年预计金额为354.05万元;
注2.公司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成本年度军品订单,需租用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公司厂房,全年厂房租赁费255万元及水电费结算150万元;
注3.安徽长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基建服务,全年预计金额120万元;
结合公司本年度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1101.22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二)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利用关联方的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具体情况,拟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11 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日期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新规定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 年1 月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示,预计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追溯调整 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主要影响如下:
执行新规定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新准则及实施问答相关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1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产品。
● 委托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投资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实施方式
1.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协议等,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预计受托方为公司的合作商业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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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11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2,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497,742.8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5,342,257.16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7月31日到位,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2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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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费用包括证券保荐承销费24,956,320.00元和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12,541,422.84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7,939,300.00元,支付募投项目款74,551,382.3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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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方圆机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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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经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193.3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支付部分到期项目尾款并转出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化。
“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城军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长城军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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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和延伸,主要内容是技术改造及产能提升,设备等陆续投入后就能开始生产,进而提升产能,上表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整体验收日期。
注2:迫击炮弹及光电对抗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1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未接到军方订货。
注3;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1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未接到军方订货及部分产品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注4:高强度锚固体系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2021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销售价格未能同比例涨价,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1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促进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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