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002,000.6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80%。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金融软件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公司致力于新兴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开发、维护等全方位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领域。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按功能可分为营销与服务类、业务及管理类、数据服务类、数据分析类、前端客户类、架构与工具类六大类。
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方面,公司是日本多家知名金融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为日本主要金融机构开发了众多核心业务系统。在证券业,公司为日本多家证券公司构筑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经纪业务的核心交易系统、融资融券交易系统、投资银行业务系统和财富管理系统等;在银行业,公司开发的网银系统、债券交易、资产管理、年金管理等核心业务系统支撑着多家商业银行的日常运营;在保险业,公司为多家知名保险公司开发的系统实现了保险业务流程和商品全覆盖,其中包括损保核心系统、寿险核心系统、网络直销平台;在资产管理业,公司为某知名信托机构重新构筑了日本租赁物件市场保有量第一的房地产租赁平台系统。
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公司依托多年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经过近几年的产品研发及国内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开拓,为国内证券公司提供包括O2O客户智能精准营销服务解决方案、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大投行业务综合管理解决方案、面向机构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微服务云管理解决方案、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和数据中台等各类金融行业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和应用软件解决方案形成的销售收入和相应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前沿技术为导向、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独立自主的技术研发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的研发部门密切跟踪国际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的研究各类先进技术方案,在消化和吸收后转化为公司的核心技术。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等电子设备,以及第三方软件外包服务等。
软件产品和电子设备由于供应市场成熟,竞争充分,公司的采购量与市场供应量相比非常小,采购需求能得到充分满足。
为解决项目工作量波动导致的临时性人员不足的问题,在交付能力不足时,公司提前进行人力外包安排,并将软件外协公司的开发人员纳入公司的人员调配系统统一管理,从而保证了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的交付能力。软件外协商由于数量众多且议价能力不足,价格也较为稳定。
4、销售模式
公司日本业务洽谈主要通过日本子公司和母公司销售人员的市场拓展,与日本客户直接商谈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将软件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开发工作委托给公司完成。在业务合作初期,公司与新客户签订项目合同,随着合作的深入,在双方建立信任的基础上,将签订长期框架合同。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在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公司积极了解客户需求,主要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项目订单。
国内市场的业务拓展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产品驱动的销售模式。产品研发完成后,公司举行行业推广会议或者通过公司华东区、华北区、华南区等销售网络宣传产品功能和特点,确定意向客户后,以招标或直接商谈的方式获取订单。
5、服务模式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中,客户将其软件开发项目通过项目委托开发的方式交给公司实施,由公司按约定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将软件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在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中,公司提供的绝大部分为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公司国内业务主要采取面向金融行业以产品为基础提供解决方案的服务模式。公司基于行业调研,深入了解行业痛点,进行针对性的产品研发。研发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市场推介、招标等方式获取相关订单合同,并针对客户具体需求实施产品交付,客户按照合同约定验收付款。对于已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一般会与公司签订二期、三期合同以应对比较大的系统升级需求。公司也通过产品持续研发,持续升级行业共性需求,并主动向客户推介、商谈升级产品版本。升级会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在国内行业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中,公司提供的主要包括软件产品销售和基于公司自有产品基础上的定制软件开发、人员派驻、软件售后服务等软件服务等。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我国软件行业尚处于成长期,行业内企业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集中度较低。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
2021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4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94,994亿元,同比增长17.7%,两年复合增长率为15.5%,实现利润总额11,875亿元,同比增长7.6%,两年复合增长率为7.7%;主营业务利润率提高0.1个百分点达9.2%。
尽管软件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公司处于软件开发服务产业链上游,存在较高准入门槛,主要提供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咨询、设计、后续软件维护等,目前竞争尚不激烈。未来从事产业链上游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较高的业务技术成熟度、较大的接单能力的企业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市场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以金融行业为主,最终用户涵盖保险、证券和银行等多类金融行业公司,2021年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4.20%。公司从2004年起与全球顶尖金融服务技术供应商野村综研合作,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在日本金融业软件开发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好的口碑;从2014年起,公司与日本其他知名IT咨询服务机构如SRA、TIS等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增长,共同为终端客户研发了如日本信用卡系统、企业年金系统等产品,公司目前已成为野村综研软件开发最大的供应商之一。
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与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
(2)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市场
公司依靠在日本金融行业多年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软件开发经验,2010年起逐步开拓国内证券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将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的经验技术和业务人才导入国内,推动国内证券信息服务系统的转型与升级。经过几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在国内证券市场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积累了较多证券公司客户资源,包括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申万宏源、方正证券等70多家证券公司客户,同时积累了10多家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客户,为公司今后继续开拓国内资本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奠定了客户基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当前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金融科技在实体经济的沃土中落地生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金融应用成效显著。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惠民利企水平持续提升。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稳步实施,金融守正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金融科技从基础支撑到驱动变革,呈现出旺盛生机与活力,有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高效赋能实体经济,为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充沛动力。
金融科技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数字化浪潮下智能技术应用带来的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区域间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向金融领域无序扩张造成竞争失衡,大小金融机构间数字化发展的马太效应尚待消除,技术应用百花齐放而关键核心技术亟需突破,这些都是金融业数字化发展亟需攻关的重要课题。
① 新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不断演进开启新阶段
大数据迎来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新征程。不过当前大数据发展仍处于价值尚未得到高效释放的初级阶段。数据资源的内部管理治理与外部流通交易是横亘在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中的关卡。要持续创新大数据治理及流通关键技术,夯实大数据关键基础设施,深化数据要素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管理机制,才能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化步入正轨,使得数据赋能真正惠及经济社会生活。
云计算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以容器和微服务为基础的云原生技术已成为云计算发展的主要方向,目前基本上所有的云厂商都在围绕云原生进行产品布局,并且相关细分领域的技术也在快速发展,像微服务、容器等均已经在很多行业进行落地实践。同时,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动,区块链发展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期,但区块链如何跟具体的业务场景结合,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还需不断探索。可以看到,金融业在引入分布式技术进行架构转型的步伐也在加快,并且在很多细分领域已经形成多种可落地的具体实践,从长远发展来看,分布式架构跟容器及云原生的衔接也将是必然趋势。
AI(人工智能)在技术方面,超大规模的机器学习模型不断涌现,微型人工智能成为落地的关键,跨模态的融合应用持续提升智能表现。在治理方面,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仍存较大风险和伦理挑战,企业自律成为人工智能治理的重要准则。当前,智能金融已经扑面而来,全流程、全场景的智能金融服务成为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主要方向。
② 新产业:新技术对于各类金融业务带来深远影响
随着消费金融监管的日趋严格和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开始进入“精细”发展阶段。在监管机构“脱虚向实”的新要求下,各大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逐渐开始深耕消费场景设计领域,以期通过开拓更丰富、更优质、更持续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场景来获取更多客户流量、拓展业务范围。一方面,随着科技与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大数据风控、反欺诈技术得以广泛应用,扩大了互联网消费金融客户群体,使得原先无法享受正规金融服务的年轻、低收入群体可以分享金融发展带来的红利。
另一方面,伴随国家出台一系列刺激消费政策、逐渐放开消费金融牌照管制以及消费能力提升和理念升级,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供给主体也呈多样化趋势。与此同时,金融科技拥抱消费金融过程中也存在诸多挑战,如金融消费者过度负债隐患较大、信息过度采集与数据泄露风险并存、技术本身缺陷可能降低消费者体验等。有鉴于此,需关注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和负债理念、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逐步破解“数据垄断”和“数据孤岛”难题等。
供应链金融呈现向数字化加速迈进的趋势。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已经成为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第三方服务平台及中小企业的共识。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体系正以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四流合一”的形式汇聚成为新的商业评估模式,不断推动解决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活动提供了新场景。
③ 新业态: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大有可为
证券业普遍加大了金融科技的投入,从科技监管体系和行业金融科技投入引导等层面进行了完善;同时,金融科技应用的监管,渠道、前、中、后台等业务场景也不断深入,可以总结为监管全面智慧化、渠道远程便捷化、前台智能极速化、中台多元数据化、后台互联云化。在实践中,深交所、上交所、上期所、中证协纷纷联合行业单位设立了金融科技相关重点课题研究,加速行业金融科技研究力量。同时,中金、山西证券等公司,也正式开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对金融科技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证券行业聚焦网络安全、人才标准和行业金融科技生态等方面,持续发力,快速推进数字化转型,利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创新,支持资本市场绿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2)未来发展趋势
以深化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支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从健全科技治理体系、夯实数字基础底座、加强技术引领创新、激活数字化经营动能、强化创新审慎监管、践行数字普惠金融等方面精准发力。以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作为基本原则,实现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更深化、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更充分、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更显著、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更健全、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更深化的发展目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名称变更为现名。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92亿元。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汽车制造业(C3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与众华所同行业(I65)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磊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捷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1)刑事处罚
无。
(2)行政处罚
无
(3)行政监管措施
无
(4)自律监管措施
无。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报告7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比2020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不含税)增加20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众华所执行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专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众华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众华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综合考虑众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我们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众华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众华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规范运作》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宝泉先生、吴艳芳女士、周颖先生、梁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桂水发先生、强莹女士、林俊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强莹、林俊、桂水发三位独立董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强莹、林俊、桂水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宝泉先生、吴艳芳女士、周颖先生、梁启华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夏朝阳先生、江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桂水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1994年1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部副总监、总监。2001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4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乐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任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年7月至今,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1998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03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审计经理。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上海睿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7月至今,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8月至今,任上海德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睿翃财务咨询事务所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强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学硕士,副教授。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任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系教师。1998年3月至2001年6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部副主任。2001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兼华泰证券监事、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2016年7月至今,任浙江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宝泉先生,中国国籍,日本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硕士。1992年6月至1994年7月,任中日本电子株式会社工程师。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任AISIN工程株式会社经理。1999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美国德尔福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苏州工业园区联创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原凌志有限)董事、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艳芳女士,中国国籍,日本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日本成蹊大学学士。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任澳大利亚任ZENGER AUSTRALIA PTY LTD销售。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任日本任三菱商事株式会社销售。2003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南京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周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南京日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3年2月,任日本SunJapan株式会社项目经理。2003年3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部长、副总裁。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梁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工学学士和日本亚细亚大学经营学学士。1997年4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CreationView(日本),历任系统工程师、Leader、项目经理。2003年12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开发部长、副总裁。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3、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夏朝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河北大学计算机原理与应用专业,大专学历。1997年至1998年,任北京日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1998年至2004年,历任日本SunJapan株式会社系统工程师、项目经理。2004年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部长、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日本新业务负责人兼监事会主席。
江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国纺织大学(现东华大学)计算机科学及应用专业本科毕业。2000年2月至2001年3月,任上海菱通软件有限公司程序员。2001年4月至2005年3月,任日本SunJapan株式会社程序员。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部长、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开发总监、监事。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宝泉、吴艳芳为夫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宁波凌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凌挚”)、南通凌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凌挚”)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45,971.49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8,504.5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018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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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情况及原因
为提高募投项目“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效率,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凌志软件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凌志”)、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凌志”)作为共同实施主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14)。
为进一步加速推进募投项目“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宁波凌挚、南通凌挚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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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加宁波凌挚、南通凌挚作为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可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二)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总额不超过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专门监管账户存放上述借款,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三)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凌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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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宁波凌挚于2022年1月13日成立,尚无可公开的财务数据。
2.南通凌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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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通凌挚于2022年3月23日成立,尚无可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仅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的更好运营,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便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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