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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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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畅女士是公司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因工作安排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爱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邓爱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爱群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员,硕士。199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于大连市水利测绘公司任科员;1998年8月至2002年8月于大连市劳动服务公司任科员;2004年7月至2016年6月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主管、高级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邓爱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

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毕危危、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赵丹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29,141.88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1.67%;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212.67万元,同比增长27.44%;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00.64万元,同比增长22.89%。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054,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915,756.94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监事,不领取任何薪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针对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下列子议案逐项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8.1关于与北京交通大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关于与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3关于与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4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5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6关于与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7关于与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政策,对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测算后编制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赵丹娟女士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47,2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64,860.58元,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808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4,764,598.53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01,597,048.53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3,167,550.00元,其中: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39,823,702.12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221,545.62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手续费5,947.0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615,860.58元(全部为剩余超募资金)。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号)的批准,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09月0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90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27,080.49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7,727,080.4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68,246,268.70元(包含利息收入864,584.75元,扣除手续费568.32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653,944,650.10元(结构性存款545,000,000.00元,定期存款90,000,000.00元,协定存款18,944,650.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于2019年7月18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交控浩海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装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于2020年12月9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交控装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9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16.7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2.7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5.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1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00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工作。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等相关公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等相关公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5,394.47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共计54,500.00万元,均未赎回。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单位定期存款共计9,000.00万元,未到期。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协定存款余额为1,894.47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单位大额协定存款,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2,461.59万元用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之资金缺口。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9,823,702.1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交控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交控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交控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 2:自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1-2: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 2:自公司披露《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5:“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0,000.00万元剔除发行费用1,489.07万元后的余额。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北京极星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极星汇智”),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设立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7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7.50%;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4,2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2.50%;极星汇智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2)合资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拓展新业务模式,提升公司在轨道交通系统领域的产品技术含量及竞争力,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致力于智能自主运行列车(AutoTrain)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设计以及整车设计和智能自主运行列车全系统集成工艺开发及应用推广。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装备集团、极星汇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7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7.50%;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4,2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2.50%;极星汇智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装备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装备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装备集团、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智能障碍物检测的产品及相关服务)金额为1.1亿元。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其中26,837.07万元销售合同为中标产生。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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