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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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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根据2021年工作内容及成果,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度市场开拓计划、目标客户及业务规划,公司对目前面临的市场和行业状况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分析,并依照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4,5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向监事发放薪酬/津贴的方案。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拟向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资金借款等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世均及其配偶赵丽蓉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世均及其配偶赵丽蓉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1,247,479.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5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30.3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0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5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570.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4,983.3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909.79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909.7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4,983.3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88.0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手续费0.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4,261.6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7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021119000984974)。2021年7月5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5512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7月7日,本公司与四川瑞可达连接系统有限公司、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以下简称“绵阳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绵阳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1100001650)。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909.7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可达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9,997.57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4.23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2: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注:天索(苏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上年作为公司关联人期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上表中“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其作为关联人期间的实际发生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注: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企业名称:天索(苏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利东

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朱利东、苏州特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892号2幢第四层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车辆控制器、电控设备、电机驱动器、机电设备,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研发、销售:新能源节能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关联方二

企业名称:四川速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全祖宣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胡兵、全祖宣、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南湖电子信息工业园5幢2楼A

主营业务:光电连接器、传感器、线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电池管理系统、柔性电路板、电源模块、电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器、发电机、高低压开关柜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物联网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应用;电力工程设计、安装;弱电工程、通讯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转让;模具生产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医疗器械制造与销售;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工程;智能化安装;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天索(苏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5月31日进行对外股权转让剥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规定,剥离后在未来12个月内天索(苏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仍视为公司关联方。

2、四川速电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5.0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出售连接器,线束组件,充电枪及电线电缆等产品,同时向关联方采购电路板及电机电控等产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有效期及其他主要条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天索(苏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起已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与四川速电科技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四川速电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拟向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资金借款等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世均及其配偶赵丽蓉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世均及其配偶赵丽蓉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融资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关联董事吴世均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