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十)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回购实施期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
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对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等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
六、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5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待改进),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4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890,377股限制性股票和20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35,025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激励计划中的36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28,36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共将回购注销28,453,767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7,432.11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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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532.14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期末存货结存情况,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631.54万元。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价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减值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8,216.22万元。
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4、固定资产减值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期末固定资产情况,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96.56万元。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2021年度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21,198.1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1,042.47万元,其他应收款155.68万元。
本年核销的应收款项主要系应收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铭”)的应收账款,账龄为3-5年,核销金额合计19,632.1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应收账款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19,632.19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该应收账款已经公司采取催收、诉讼等方式进行追索,但因东莞金铭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导致公司已无法收回上述款项,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7,432.1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考虑到所得税的因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30.52万元。公司2021年度核销资产合计21,198.15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1,198.15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本年应收款项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年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7月8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已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公司已于2022年2月7日提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4,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022年4月6日,公司已提前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4,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9,000万元(含本次)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3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932.43万元。根据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将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962.00万元。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曾芳勤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曾芳勤女士、刘胤琦先生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本外币信用品种。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论证,制订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属加工项目”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后,为了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拟终止实施“精密金属加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余额129,762.71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施补流时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形式在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以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目前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相关事项。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待改进),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注销52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442,175份股票期权、24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25,425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4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8,890,377股限制性股票、20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35,025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37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819,08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36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28,365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1年4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精成二路1号福泰厂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或/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6为关联表决事项,关联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曾芳勤女士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10、议案11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近期,全国多个省份仍存在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为贯彻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含登记)提示如下: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参加,参加现场会议人员必须遵守参会地的防疫要求。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证券部 邮编:529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雷曼君、陈晓晓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学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共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932.43万元。根据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将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962.00万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论证,制订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审慎决定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良好,本次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待改进),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52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442,175份股票期权、24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25,425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4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8,890,377股限制性股票、20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35,025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部分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7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819,08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36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28,36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34,15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31元。截至2020年6月9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2,999,999,992.36元,扣除发行费用27,599,167.25元,募集资金净额2,972,400,825.11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26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75,859,646.6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8,122,10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6645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862,437,815.10元;公司于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853,903.78元,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8,445,827.7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7,193,390.80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1,579,347,787.65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净收入10,652,212.3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18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1年5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在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黄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上统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或累计12个月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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