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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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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政策。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也持续增长,为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以及流动资金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9月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所处行业目前属于快速成长期,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系:(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长,努力让公司发展的成果“回报股东,惠及员工,贡献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后,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振华新材-U”变更为“振华新材”,A股股票代码688707保持不变,取消特别标识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2年4月11日

一、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54.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21.06万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简称特别标识为“振华新材-U”。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57.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99.69万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将于2022年4月11日取消特别标识,由“振华新材-U”变更为“振华新材”,A股股票代码688707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科创板股票简称特别标识是为特别提示公司是否具有上市时尚未盈利或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等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1,121,010.25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50,519,288.17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943,396.23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49,575,891.94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545,118.31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23210001040018081账号内。上述人民币1,251,545,118.31元,扣除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3,850.94元以及前期支付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报告验证。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3,516,852.75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499,444.44元,理财账户利息收入877.03元,理财账户余额为100,500,321.47元,募集资金账户(不含理财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391,514.41元,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082,693.6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66,175,226.4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 100,500,321.4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中天运[2022]核字第90049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情况。其中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存在延期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2021年9月14日于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于年度内到账时间较晚。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子公司贵阳新材实施的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筹,考虑到公司上市前财务费用较高、资源相对有限,且子公司义龙新材实施的义龙二期项目同时在建,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此外,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基于目前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研究,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6,317.25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该置换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437号)审验,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1 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本次首发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获利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049号),结论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7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光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法人治理结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成立日期:1994年3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首席合伙人:刘红卫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11000204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70

注册会计师人数:491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6

2020年中天运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3,461.6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413.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09.91万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审计收费总额5,490.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永毡,200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信翠双,2011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3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永毡、签字注册会计师信翠双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明细如下: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永毡、签字注册会计师信翠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通过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5,407,900.99元;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9,240,055.98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55.68万元。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经测试,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085.11万元。主要是由于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相比期初增加较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算,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4540.79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