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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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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元强先生主持。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 审 议 的 事 项 出 具 了 相 关 核 查 意 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振生先生主持。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93,029.29元对以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25,601,208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699,992.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027,381.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672,611.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8日全部到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67.26万元,少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对“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调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布局的逐步实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200万元(按公司拟置换存量贷款所对应节省利息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3、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25,601,208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699,992.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027,381.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672,611.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8日全部到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67.26万元,少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对“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调整。

三、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二)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实际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如有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制定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25,601,208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699,992.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027,381.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672,611.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8日全部到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67.26万元,少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对“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调整。

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793,029.29元,现拟用募集资金对该预先投入部分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793,029.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审议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会计师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了公司截至2022年3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25,601,208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699,992.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027,381.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672,611.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8日全部到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67.26万元,少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对“精密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调整。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拟定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明确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履行相应的付款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付款金额审核无误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

4、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统计制成置换付款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或背书转让)汇票支付与置换不规范等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会收到大量购货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形成对公司资金的占用。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进行了专项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