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483,049.40元。董事会同意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泰禾智能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1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2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同意公司对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3,456,600股减少至153,000,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53,456,600元减少至153,000,600元。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53,456,6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555,165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56,000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51,445,43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44,54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9.4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20,096,15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述规则,2021年度共分配现金红利35,240,695.70元,现金分红比例为91.76%。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鉴于“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本次变更可更好的推进其他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借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许大红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禾卓海”)执行董事、总经理,泰禾卓海股东王金诚为公司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拟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泰禾卓海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至不超过25,000万元,并将借用期限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事项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目前处于发展阶段,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扶持,有利于其进一步发展,且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借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对象王金诚为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拟受让王金诚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禾卓海11%股权,购买价格为3,300万元。本次受让泰禾卓海股权有利于加强对泰禾卓海的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
本次股权受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十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的议案需逐项审议,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向下取整,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6,036,980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5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能够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影响所作的分析,并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八)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各项必要手续和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主管部门和机构提出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文件;
4、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7、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制订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十一)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及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1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483,049.40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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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一)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以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4.50万元、881.58万元、10.70万元和66.33万元。具体计提依据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点。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国内客户款项
组合2:应收国外客户款项
组合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利息与应收股利)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外其他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外其他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5.19万元,具体计提依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1,483,049.40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1,483,049.4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56,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12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08元/股。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股份396,0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股份60,000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4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许大红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颜天信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6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许大红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颜天信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1年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八)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九)2021年3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禾智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十)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2021年4月2日。
(十一)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二)2021年8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三)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7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59.00万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1日。
(十四)2021年9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十五)2021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
(十六)2022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9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由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于 2021年6月1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22元/股-0.10元/股=7.1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18元/股-0.10元/股=6.08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56,000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3,184,32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3,456,600股减少至153,000,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53,456,600元减少至153,000,600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共计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故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6,000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将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尚需完成公告、通知债权人、股份注销登记、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信息披露及减资程序。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泰禾智能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
以上事项已经2022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456,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3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3,456,600股减少至153,000,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53,456,600元减少至153,000,60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泰禾智能证券部(邮编:230601)
2、申报期间:2022年4月9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徐加桢
4、电话:0551-63751266
5、传真:0551-63751266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5、6、13-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许大红、王金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22年5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下转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