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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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40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0%。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北嘉”)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遇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000,000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对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方式取得的说明:公司2017年9月22日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9年6月17日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祝昌人先生共计获得转增51,456,857股;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共计获得转增21,057,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祝昌人和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计算上述的减持比例时,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祝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3)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杭州北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杭州北嘉承诺将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