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5,460万元
● 截止本公告日累计担保余额:22,938.7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就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4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2,938.7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7年4月21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诗山北路25号2号楼
(3)法定代表人:陈来发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待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石灰和石有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佳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属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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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9年7月15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诗山北路25号1号楼
(3)法定代表人:李雪健
(4)注册资本:1,500万元
(5)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房屋建筑业;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电气安装;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6)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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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1995年10月11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003单元
(3)法定代表人:吴文春
(4)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对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的建设监理、咨询、试验检测、技术研发、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
(6)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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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被担保人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6年06月29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诗山北路25号6号楼1-3层
(3)法定代表人:倪伟龙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其他质检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6)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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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被担保人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2年6月11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02号201
(3)法定代表人:李雪健
(4)注册资本:8,800万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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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分别签署了下述债务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债务人: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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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根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各债务人的授信额度内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约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及2021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030)。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仅存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2,938.7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83%。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