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理发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863.933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青龙潭科技园研发楼D1栋3层
法定代表人:张宏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皖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北弘润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同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发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及技术服务,电厂技术咨询及监理,电厂管理服务;电力投资;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集成及运维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及监理;节能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机电产品销售;建筑安装,脚手架搭设,防水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核电站常规岛和辅助生产设施整体设备检修工程施工;自营及代理机电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劳务、租赁、出租、维保服务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4.公司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存放于银行的利率执行;公司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利率按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2.关联方劳务服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服务费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取费。
3.关联方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关联方房屋作为办公地点,有利于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提高办公效率,降低交通费用开支。
4.通过关联方办理委贷、存款及贷款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业务往来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时,公司对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同期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 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纪伟毅先生、陈圣勇先生共两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本身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超出原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均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一)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公司副董事长纪伟毅先生任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
(1)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444.68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B楼402-A室
法定代表人:李建勤
主要股东:华衍水务(安徽江北)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以统一管网形式从事集中式供水;供水厂及输配管道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住宅供水一体化设施的受托运行、维护服务;供水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港华紫荆农庄(句容)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句容市宝华镇宝华村红门楼291号界碑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主要股东: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花卉、苗木、果树、蔬菜种植、销售;淡水鱼、畜禽养殖、销售;生态养殖技术咨询;农业产业化项目综合开发;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128号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6层16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军
主要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从事广告业务;佣金代理;国内贸易;软件开发;……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18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叶国标
主要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产品的现货交易,提供交易相关的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提供资讯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公司董事陈圣勇先生任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
(1)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1211号
法定代表人:许志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铜陵市燃气总公司
经营范围:铜陵市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的建设、设计和经营;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的生产、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燃气设备、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它气体燃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3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何族兴
主要股东:安庆市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安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安庆城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项目。安庆市区范围内统一生产、加工、储存、输配和销售各类气源的管道燃气(含瓶组方式)。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批发和零售;燃气汽车加气业务;制造燃气炉具、仪表及设备;批发和零售自产或非自产的燃气器具、仪表及设备;提供燃气设施设计、安装、维修、抢修等服务;从事其他相关业务。(安徽省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清溪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林光亮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居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8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忆军
主要股东:邹梅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燃气加工、储存、输配、供应;汽车加气;燃气具零售(上述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公司原为内资企业,2013年3月2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5)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双溪路
法定代表人:林光亮
主要股东: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居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红旗南路127号
法定代表人:严斌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马鞍山)有限公司
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生产、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含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含管网)设计与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批发、零售燃气燃烧器具及零配件、配套装置、厨具、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从事橱柜的销售、安装及配套服务;燃气缴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除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新区博望镇南环路和工业中路交叉路口
法定代表人:虞琴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当涂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含站场、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燃气器具及零配件、厨具、五金的批发零售;燃气收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
(8)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和沈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王政文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郑蒲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管道燃气的建设与经营;CNG/LNG供气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及加气业务;供气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9)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B楼408-F室
法定代表人:王政文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与经营(该项目按特许经营许可协议开展,中标项目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及周边镇区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内的燃气生产、存储、输配、供应及汽车加气;(上述经营范围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具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10)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管理;燃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CNG汽车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黄山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管道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徽州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13)修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南桥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联利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气体储存、运输设施;生产、加工、输送、销售各种管道燃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代天然气);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有关燃气应用设备、气体仪表、燃气炉具及相关配套设备、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从事与前述相关的工程、咨询业务,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武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宁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的生产、采购、输配和供应;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燃气输配和使用过程的安装、维修、维护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和相关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经营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15)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10-163号
法定代表人:陈圣勇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江苏)农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1.沛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韩信路北侧101号
法定代表人:孙晓鹏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徐州)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沛县特许经营区域内统一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城市燃气;城市燃气设施、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加气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50万美元
注册地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威路8号
法定代表人:褚国良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湖州)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域的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和销售;燃气设备、炉具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凭资质经营)。
3.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2、2楼202、3楼302、4楼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主要股东:英属维尔京岛港华辉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管件、管材及其相关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租赁、材料采购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 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2.关联方采购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 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资公司名称: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铜陵地区经济发展,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公司拟与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交投公司”)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在安徽省铜陵市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在经营区域内合作投资、建设、运营铜陵长江油气氢综合能源加注码头项目。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资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51%股权,铜陵交投公司认缴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9%股权。
2. 审议程序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北京西路西785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何成龙
5.注册资本:1,097,685.77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9月2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054485226U
8.经营范围:国省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铁路、市域铁路、轨道交通、航空、过江通道、枢纽场站及其配套设施、停车场站、物流园等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路、铁路收费权及服务区经营,重要交通站点附近的土地开发,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经营权和冠名权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除本次合作投资外,铜陵交投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分批注资。
5.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经营; 燃气经营;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 热力生产和供应; 供冷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 水路普通货物运输;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危险化学品经营等。(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公司推荐,1名董事由铜陵交投公司推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提名,并经工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铜陵交投公司各委派1名监事。
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由公司委派,财务总监与另1名副总经理由铜陵交投公司推荐。
合资公司纳入皖天然气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财务报表由皖天然气合并。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发展政策,以及公司打造“南北互达”、“东西贯通”、“通江达海”、“多能互补”的立体式、智能化的全省综合能源供应体系的战略规划,有利于拓展铜陵区域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铜陵交投公司作为铜陵市政府下属国资企业,其在当地各基础领域的投资优势巨大,地方协调性较强,公司作为省属能源企业,在LNG业务、燃气安装、安全保障、科学管理运行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及优势,双方合作可以优势互补,从而提高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在铜陵市域内的油气氢等项目开发上打造宽阔的发展前景,利用铜陵交投公司的属地优势加速推动合资公司在铜陵的项目开发工作。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落实到位,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项目的投产运营,将会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尚未正式签署合资协议,同时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难以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贾化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纪伟毅先生、朱文静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贾化斌先生、纪伟毅先生、吴海先生、钱进先生、倪井喜先生,其中贾化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孟枫平女士、章剑平先生、钱进先生、朱文静女士、陈圣勇先生, 其中孟枫平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李鹏峰先生、孟枫平女士、钱进先生、纪伟毅先生、高宇先生,其中李鹏峰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和考核委员
委员会成员:章剑平先生、李鹏峰先生、孟枫平女士、朱文静女士、魏鹏先生,其中章剑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陈新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新宜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常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常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常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和工业园大连路9号
联系电话:0551-62225677
传真:0551-62225657
邮箱:ahtrqgs@vip.163.com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
常爽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之日,常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网上互动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起至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司邮箱问题预先发送至 ahtrqgs@vip.163.com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9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 16: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贾化斌先生;
独立董事:李鹏峰先生;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亦洪女士;
副总经理:陶青福先生等。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起至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指定邮箱(ahtrqgs@vip.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1-62225677
电子邮箱:ahtrqgs@vip.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1.9元(含税);
● 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375,973.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72,215,740.89元,减去2021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954,952.48元和2020年度现金股利分配63,84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7,796,761.4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840,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2、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6,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34,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70,4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股本规模,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做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90%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利辛地区经济发展,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拟与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建设公司”)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在经营区域内合作投资开发、运营县域内乡镇天然气利用等项目。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资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90%股权,利辛建设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10%股权。
2. 审议程序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利辛县前进东路589号财政局一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陆小龙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3MA2MU63J53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洗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润滑油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股东: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除本次合作投资外,利辛建设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分批注资。
5.经营范围:在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建设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燃气设施(城市高中压管网、高中压调压站、门站等);向居民、商业(包括餐饮、宾馆、饭店等)、工业等用户供应销售管道天然气;CNG加气站、LNG加注站等。(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6.股权结构、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公司推荐,2名董事由利辛建设公司推荐,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利辛建设公司各委派1名监事。
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利辛建设公司推荐,合资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委派,并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合资公司纳入皖天然气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财务报表由皖天然气合并。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合作方式
合资合作双方以货币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股东方按照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持有合资公司相应的股本。
2.合资公司名称
名称暂定为“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3.出资安排
合资公司首次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不超过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后期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双方股权比例同步、分次进行出资。
4. 合资双方义务和责任
4.1皖天然气义务和责任:
(1)协助合资公司办理设立所需的所有核准、审批、登记手续;
(2)协助合资公司办理燃气设施建设所需的规划、用地、环评、能评、安评、施工等的许可手续;
(3)负责协调合资公司取得天然气气源;
(4)负责对合资公司的运营实施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批手续;
(5)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协助合资公司办理应当由合资公司应享受的税务减免优惠以及其他投资优惠;
(6)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规定及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4.2利辛建设公司义务和责任
(1)负责牵头办理合资公司办理设立所需的核准、审批、登记手续;
(2)负责帮助协调合资公司初期运营的办公场所;
(3)负责牵头协调合资公司在地方主管部门办理经营城网业务所需的各类核准文件及证照;
(4)负责牵头办理合资公司申请取得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合资公司应享有的有关税务及关税减免优惠以及其他投资优惠;
(5)负责在2个月内,协调政府将县辖23个乡镇(含城关镇空白区域)燃气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合资公司,并取得地方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5.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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