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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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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同意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96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2-018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25,411.33万元(以下除非特殊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8,746.95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24,332.7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22,433.2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298.37万元(含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269.87万元),加上处置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等5,542.68万元,扣除2021年度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51,384.13万元,扣除2021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42,960.00万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396.42万元。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1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990.51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2-019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20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2-021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利率,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2-022号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与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贷款合同的议案》

1.同意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对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与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签署的2.3亿美元的贷款合同进行变更,贷款期限仍为364天,原美元提款约定不变,申请增加新西兰元提款币种,新西兰元提款金额为2.3亿美元等值新西兰元,贷款综合成本为BKBM+利差(不超过BKBM+120BP);

2.同意公司为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上述2.3亿美元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变更为向2.3亿美元或等值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3.如同意,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23号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EPC+O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淮北市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EPC+O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0万吨/日地表水厂及配套水源调蓄工程、取水工程,新建135.8公里管网,改造11座加压泵站及现状管网设施,项目总包金额约人民币111,610万元(暂定价,最终总包合同价由濉溪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结果确定);

2.同意公司与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濉溪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持股80%;

3.同意公司在濉溪县设立“濉溪首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100%;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24号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省济南市先行区崔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BOT方式投资济南市先行区崔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规模12万吨/日,一期规模4万吨/日,中水规模3万吨/日,投资总额人民币34,260.21万元;

2.同意公司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先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因设立四级子公司,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1282万元,持股0.0095%;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279.8775万元,持股94.981%;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25号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2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丹,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奇可,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新田,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61万元(包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6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所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96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改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5,181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3,866万元;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73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17万元。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4,834,08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1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9,633,998.13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7,761,540.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43,027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3,66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97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900万元。

(三)2020年度配股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1,655,142,47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0,276,256.3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6,664,413.7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O3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79,028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434万元;2020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开立了4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和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0年度配股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0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0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将人民币28,54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计划变更的募投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59万元;募投结项项目: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结余资金人民币5,647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人民币12,73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表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3:

2020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特别说明:本专项报告中对相关单项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2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经2022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分两期注册,每期6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3-5年。

3、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

6、主承销商选聘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承销商拟建议聘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有息负债等符合协会规定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包金额约人民币111,610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一类费110,180万元,二类费1,430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确认的审计结算价为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濉溪县全资设立“濉溪首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工程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费用的受领、结算,履行牵头方对本项目的监管义务,工程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持股100%。公司拟与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濉溪供水公司”)合资设立“濉溪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管理,运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持股80%,濉溪供水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20%。

● 风险提示:水费回收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21年11月18日,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青石”)、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市政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本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EPC+O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上海市政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以EPC+O模式实施本项目,项目总包金额约111,610万元。上海市政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四川青石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公司在濉溪县全资设立的工程公司负责工程建设费用的受领,及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结算,履行牵头方对项目的监管义务;公司与濉溪供水公司合资设立的运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收取使用者付费、接受濉溪县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向运营公司支付的运营补贴。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以EPC+O模式实施,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0万吨/日地表水厂及配套水源调蓄工程、取水工程,新建135.8公里管网,改造11座加压泵站及现状管网设施,运营内容包括新建供水设施和运营期初由发包方移交的存量供水工程。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委托运营期17年,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政府运营补贴”。

本项目总包金额约111,610万元,其中土建费用88,930万元,设备费15,000万元,安装费6,250万元,二类费1,430万元。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用双项目公司模式。

工程公司:工程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持股100%。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生活饮用水生产、销售;水处理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勘察、施工、运营管理;水务处理设备及材料的生产、销售(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持股80%,濉溪供水公司以现金出资200万元,持股20%。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为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处理、生产、服务;城乡供水户表安装、管网等工程施工;城乡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及运营维护;高科技水务处理设备及材料生产、经销;设备安装、运营;水处理技术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的业务(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濉溪供水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杰;成立时间:2019年7月3日;注册资本:15,660.82万元;注册地址:濉溪县百善镇徐楼村石楼自然庄北侧、202省道东侧;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计算机控制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安装,销售新型复合型井具、绿色健康型给水管材、管件;水泵销售、安装与维修,二次供水管道、设备、蓄水池设计与施工;股东情况:濉溪县财政局(濉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7.44%,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8%,濉溪县自来水公司持股1.28%。

(二)四川青石。法定代表人:裴自川;成立日期:2008年3月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56号附10号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设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商品批发与零售;股东情况: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上海市政院。法定代表人:周军;成立时间:1994年3月11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经营范围:承担本行业国内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及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工程项目总承包,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境)外办企业,工程环境评价;股东情况: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濉溪供水公司(甲方)与公司、四川青石和上海市政院组成的联合体(乙方)共同签署《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建设规模:新建20万m3/d地表水厂、水源调蓄工程、取水工程;新建加压原水管线、出水清水管线、加压泵站;现状水厂技术改造、现状配水管网改造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最终工程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范围为准)。

2.工程建设:建设期为3年(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建设范围为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付款方式:单项工程单独结算。(1)勘察设计费: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暂定设计费的40%,施工图审图通过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四方控制价通过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7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100%。(2)工程施工费:单项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总造价的5%,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单项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0%,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计总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且缺陷整改完成后无息一次性付清剩余3%。

4.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濉溪供水公司(甲方)与运营公司(乙方)共同签署《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运营服务合同》(以下简称“《运营服务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运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运营期和运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新建及存量供水厂、水质检测中心、输配水管网、增压泵站等供水设施,向运营范围内的居民、企业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使用者付费,接受政府运营补贴的权利。

2.运营期:运营期限为17年,自新建项目开始正式商业运营之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之日止。

3.运营收入:(1)使用者付费:乙方按照县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月向用户收取。(2)运营补贴:甲方按照“月度补贴=月度运营总成本×(1+合理利润率6.5%)-月度使用者付费”的计算公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年底结算。

4.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三)协议签署:由公司(甲方)与濉溪供水公司(乙方)共同签署《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EPC+O项目合资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合资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甲方现金出资800万元,持股80%,乙方现金出资200万元,持股20%。甲乙双方于合资公司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九十日内履行出资义务。

2.董事会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4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3.经营管理机构: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程序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以EPC+O模式实施的规模较大的农村饮水工程,作为安徽省水利厅在全省6市27县区实施“喝好水工程”中的首个挂网招标项目,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积累丰富的经验,更能进一步提升首创品牌在安徽地区城乡供水领域中的影响力,为公司取得后续工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战略意义重大。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费回收风险:项目管网体量大、用户分散,且运营服务合同中未能将“运营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约定为政府方义务,水费回收率得不到保障。

应对措施:在每个预算编制初期积极督促实施主体将本项目政府运营补贴纳入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项目收益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先行区崔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总投资额34,260.21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项目总投资以最终政府决算审计的工程造价为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及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交通”)、济南先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先投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为“济南市先行区首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先行区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注册资本金11,875.9305万元,其中:首创环保集团股本出资1.1282万元,持股0.0095%,首创香港股本出资1,1279.8775万元,持股94.981%,新兴交通股本出资1.1282万元,持股0.0095%,先投公司股本出资593.7966万元,持股5%。

● 风险提示:水质超标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22年1月28日,公司与首创香港、新兴交通组成联合体,中标本项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山东省济南市先行区崔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方式投资济南市先行区崔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规模12万吨/日,一期规模4万吨/日,中水规模3万吨/日,投资总额人民币34,260.21万元;同意公司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先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1.1282万元,持股0.0095%;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11,279.8775万元,持股94.981%;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主要建设内容为远期12万吨/日,一期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3万吨/日中水回用系统。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1年,投资额34,260.21万元,回报模式为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金11,875.9305万元,其中:首创环保集团股本出资1.1282万元,持股0.0095%,首创香港股本出资1,1279.8775万元,持股94.981%,新兴交通股本出资1.1282万元,持股0.0095%,先投公司股本出资593.7966万元,持股5%。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水处理设备、设施的经营、维护、维修;市政工程施工及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首创香港:系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美元,于2004年9月2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为本项目外资出资单位,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悫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1613-1618,法定代表人:闵立。

经审计,首创香港截至2020年末资产总额253.23亿元,资产净额33.59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3.21亿元,净利润0.573亿元。

(二)新兴交通:系按照其中国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施工总包,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52号,法定代表人:陈树军。

经审计,新兴交通截至2020年末资产总额4.38亿元,资产净额1.40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60亿元,净利润0.79亿元。

(三)先投公司:系按照其中国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309国道大桥段3099号1号楼106房间,法定代表人:丁杰。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首创环保集团、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签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投资总额:暂定34,260.21万元。总投资需经政府方审计认定,政府方提出的变更导致总投变化的,总投资最终据实结算。项目公司提出的变更执行固定总价,不再调整最终总投资。

2.资金来源:注册资本金11,875.9305万元,股本金比例为34.66%,其中:首创环保集团股本出资1.1282万元,持股0.0095%,首创香港股本出资1,1279.8775万元,持股94.981%,新兴交通股本出资1.1282万元,持股0.0095%,先投公司股本出资593.7966万元,持股5%,其余资金22,384.2795万元通过银行融资解决。

3.特许经营期:3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固定29年)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建设期缩短或延长则合作期限相应的缩短或延长。

4.商业运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污水厂连续7日出水达标即可申请商业运营。

5.保底水量:前三年2.8、3.2、3.6万吨/日,第四年至项目合作期结束按4万吨/日。

6.初始污水处理服务单价:3.738元/吨。最终水价根据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财务模型、经审定的项目最终竣工决算值及中标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重新调整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7.水价调整:每3年一次,首次调价为运营期第4年,调价因素为市电度电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市化工原料类指数、市CPI。

8.污泥处置: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5%,由我方自行处置,拟运至泰安道同新型建材公司制砖,费用(230元/吨,含运输费、处置费)我方自行承担。

9.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5人。社会资本方委派4人,政府方出资代表1人,董事长由社会资本委派。

监事会:监事3名,中标社会资本及政府出资代表各委派1名,由项目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员工代表1名;

高管:总经理(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均由社会资本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10.利润分配:同股同权。

11.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协议签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四方公章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所在地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北部,济南是山东省会、副省级市,国家级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所在地,起步区于2021年4月25日由国务院批复设立,是继雄安新区后,第二个由国务院批复的国家级新区,该区规划“五年成型、十年成势,十五年成城”,山东举全省之力,实施北跨东延,跨黄河北上,携河发展,在黄河沿岸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国家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突破本项目对实现首创环保集团在省会城市布局,提高首创环保集团影响力和品牌有深远意义,本次中标济南起步区污水项目,再度彰显了首创环保集团作为国内环保龙头企业的实力,也标志着公司在济南市业务的不断深化,是公司对重点城市拓展的又一次重要实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质超标导致出水不达标面临处罚风险。

防控措施:1.合同中已增加约定“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进水水质超标,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处理,在乙方尽力处理后仍无法满足出水标准时,甲方对乙方该事项的绩效考核履行特殊情况免责,并合理认定处理超标责任。甲方予以积极协调,并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2.时刻关注上游来水水质情况并积极沟通环保及主管部门,在出现进水超标情况时及时取证并上报相关部门,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经过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22,778.8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各类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度相应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13,875.68万元。

2、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度相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6,138.71万元。

3、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持有待售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度相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2,483.3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778.86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2,778.86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