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
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2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4、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至4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m60037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公司拟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以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范现军先生,独立董事汪家常先生,总经理郑志强先生,财务总监曹永永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段内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与公司进行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至4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m600375@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岗
2、电话:0555-8323038
3、邮箱:xm600375@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2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调解。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集团”)支付一审原告安徽花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山建设”)本金等合计人民币8,733,566.26元;一审案件受理费83,495.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971.50元,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41,747.50元,由花山建设负担4,224.00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已于近日收到上述二审调解书,拟根据调解书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已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在2021年度对损益进行了相应计提,本次公告所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1)、《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分别披露了花山建设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及其一审进展情况。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已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皖05民终269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 2022年3月30日,福马零部件集团欠付花山建设工程款本金等合计人民币8,733,566.26元。福马零部件集团应在调解书签收后7日内支付,花山建设应当在福马零部件集团付款前7日内开具相应发票。同时,由于案涉工程未完成竣工备案,福马零部件集团在办理竣工备案以及不动产产权证书过程中,花山建设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仅限签字及盖章手续)。
2、花山建设应在收到福马零部件集团支付本金等合计人民币8,733,566.26元当日向一审法院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3、如福马零部件集团逾期履行上述债务,则福马零部件集团于调解书签收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所欠花山建设工程款7,333,566.26元,并以5,389,54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9%支付自2013年3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以1,944,022.8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支付自2021年1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花山建设有权就上述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一审案件受理费83,495.00元,保全费5,000.00元,合计88,495.00元,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971.50元,由福马零部件集团负担41,747.50元,由花山建设负担4,224.00元。
5、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任何争议。
三、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集团已于近日收到上述二审调解书,拟根据调解书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已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在2021年度对损益进行了相应计提,本次公告所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