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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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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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年6月14日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陆东福
注册资金:人民币17,395亿元
成立时间:2013年3月14日
主营业务及职责: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等。
2、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千里
注册资金:人民币26,858,500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5月9日
经营范围:主营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装卸、仓储等。
3、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成
注册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6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主营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无船承运等。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除沈阳局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不特定运输企业或非运输企业
公司铁路运输清算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运输企业。公司的铁路运输、物流等相关业务实际发生过程中,将与大量不特定其他铁路运输等相关企业相互提供服务,公司无法全面准确确定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铁路运输、非运输企业基本都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等,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国铁集团为公司特种箱运输提供服务
2013年6月,铁路实施货运组织改革。在本次货运组织改革之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铁集装箱公司作为铁路集装箱承运人向公司提供包括特种箱运营管理、安全管理、修理维护、新箱开发、购置与技术改造、文件传达等多项综合服务,公司按特种箱使用费的20%向中铁集装箱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铁路货改实施后,为确保公司继续顺利经营铁路特种箱业务,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与本公司重新签署了《铁路特种箱服务协议》,服务费用标准不变。2021年公司就上述相关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为3,169.24万元,预计2022年该项服务费为3,102.45万元。
2、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就沙鲅铁路运输向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1)《铁路运输通讯设备代维修合同》
根据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相关业务合同,由其为沙鲅铁路公司提供铁路运输通信设备代维修及租用电路等服务。2021年沙鲅公司就该服务支付费用22.81万元,2022年预计服务费为22.80万元。
2)《运输服务协议》
为确保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输服务协议》,由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事故救援、治安管理、货检等综合服务,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按“公平、合理”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公司2021年度支付的服务费用324.76万元,预计2022年服务费用为324.90万元。
3)《铁路机车牵引服务合同》
为确保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根据公司与沈阳铁道设备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由其为沙鲅铁路公司提供机车牵引服务,服务费标准根据原铁道部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021年公司就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2,809.60万元,预计2022年支付费用为3,625.40万元。
3、公司根据沙鲅铁路运输需要按行业相关规定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企业支付货车占用费及接触网电费
1)支付货车占用费(与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货运中心支付货车占用费。2021年沙鲅公司支付货车占用费4,895.72万元,预计2022年支付货车占用费4,664.20万元。
2)支付接触网电费(与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供电段支付接触网电费。公司2021年度支付的电费860.58万元,预计2022年电费为1,082.50万元。
4、为保证公司铁路特种箱业务运营接受相关关联企业服务
1)接受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接受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及所属部分分公司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以及中亚班列国际货物运输服务。2021年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476.50万元,预计2022年支付费用为499.66万元。
2)接受中铁集装箱欧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境外货物运输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铁龙国际联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铁洋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接受中铁集装箱欧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欧洲至中国境内的运输和延伸服务。2021年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784.89万元,预计2022年支付费用为1,635.87万元。
5、接受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软件开发及数据服务
根据公司多式联运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研发的需要,公司接受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箱伴而行”系统和“诚运天下”平台的研发服务。2021年该项研发服务实际支付费用939.05万元,预计2022年支付平台项目数据服务费用等为471.70万元。
(二)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向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及所属部分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及所属部分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发运、协调运力及运输途中的信息跟踪,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等相关发运手续,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1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183.27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2,598.00万元。
2、向中铁集装箱欧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中铁集装箱境外堆场管理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铁龙国际联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铁洋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向中铁集装箱欧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中铁集装箱境外堆场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管理中铁集装箱在境外堆场的入场、出场、装卸和修理,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1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809.38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4,181.74万元。
3、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发运、协调运力及运输途中的信息跟踪,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等相关发运手续,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1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299.20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320.00万元。
4、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大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1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2,132.46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3,967.51万元。
(三)租赁关联方资产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租赁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及设备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租赁经营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及设备,2021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586.59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586.59万元。
2、租赁铁总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房屋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经营铁总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的部分房屋作为办公场所,2021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1,211.13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1,211.13万元。
(四)向关联方租赁资产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沙鲅铁路分公司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1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3.03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33.03万元。
(五)与铁路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铁集团)所属的相关运输企业为公司沙鲅铁路货运业务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
按照2018年初开始实施的铁路运输清算办法,公司沙鲅铁路货物运输收入的清算由原来的“分段计算、管内归已,直通清算”方式改为以承运企业为核算主体的“承运清算”方式,收入成本发生巨大变化。沙鲅铁路公司发送货物从货主收取的(货票)收入扣除铁路建设基金等项目后全部计入公司作为承运人收入,同时需要向货物途经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新清算办法》支付机车牵引、线路使用、车辆服务、到达服务、综合服务等费用,属于接受关联方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接卸到达货物时,将按《新清算办法》收到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发站承运人支付的到达服务、线路使用、车辆服务等费用,属于为关联方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
上述相互支付服务费用所依据的清算价格是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商业定价,属行业管理定价,并已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具有国家定价的属性。
2021年度上述接受关联方服务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所支付的清算费用为94,021.66万元,预计2022年度为104,334.30万元;2021年度上述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服务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所获得的清算收入为22,309.25万元,预计2022年度为26,904.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国铁路运输行业具有“设备联网、生产联动、统一指挥、部门联劳”等关联性和整体性强的特点,根据铁路运输技术组织的要求,公司铁路相关业务需要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完成,可以提升业务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目前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一部分是延续2013年铁路行业改革之前的非关联交易事项,由于行业改革而成为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内容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铁路运输清算产生的关联交易也都是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或是执行行业统一管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拥有完整的铁路特种箱、铁路线路等资产产权,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所有经营决策均系独立作出,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铁路业务特有属性和行业改革造成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163794 证券简称:20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4月 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结束之后,收到张骥翼董事长和李建平董事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骥翼董事长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李建平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张骥翼董事长、李建平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上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