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860万吨/年)开发利用项目黄河供水专用工程KA标段输水管道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2,305,068.00元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860万吨/年)开发利用项目黄河供水专用工程KA标段输水管道供货合同》,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未达到强制性披露的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涂塑钢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5、经营范围: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6、主要股东: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买方: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
卖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62,305,068.00 元。(大写:壹亿陆仟贰佰叁拾万伍仟零陆拾捌元整)。
3、交货地点
乌磴公路至巴彦木仁苏木交叉路口处。
4、付款方式
按以下时间顺序由买方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到货款+调试、打压完毕款+完工款+质保金+其他。
5、合同生效
签约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6、供货内容的技术要求
使用范围仅限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黄河供水专用工程。
7、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8、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鄂尔多斯市仲裁委仲裁。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860万吨/年)开发利用项目黄河供水专用工程KA标段输水管道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