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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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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专务候选人周华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周华先生担任上述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周五)14时15分

2.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会议室

4.召集人和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向传国先生为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一:被提名董事人员简历

向传国先生简历

向传国,男,1975年11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动力与热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学院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近五年)

2017.10-2019.03 中国航发贵阳所所长;

2019.03-2020.01 中国航发贵阳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2020.01-2020.07 中国航发贵阳所所长、党委副书记;黎阳动力总经理,中国航发黎阳监事会主席;

2020.07-2021.08 黎阳动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黎阳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2021.08-2021.11 黎阳动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黎阳党委副书记;

2021.11-2022.02 黎阳动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2.02 至今 黎阳动力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附件二: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华先生简历

周华,男,1969年7月出生。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毕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近五年)

2017.06至今 中国航发长江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2-1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关于无偿划转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航发资〔2021〕377号),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航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96,635,147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38%)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发。2021年12月,西航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的划转登记,公司控股股东由西航公司变更为中国航发。公司拟将《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控股股东的表述进行修订。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2-20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至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0日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16:00-17:00

(二)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网络平台地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部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4月13日(星期三)至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良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13号信箱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6152009

电子信箱:HKDL2008@XAE.AECC.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2-15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7,619,447.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元(含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5,594,2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9,855,222.13元(含税)。利润分配额占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0%,占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8.54%。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科学合理,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受的收益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旨在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并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认为,本次派息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2-16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赵亮先生、孙洪伟先生、吴联合先生、杨先锋先生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借款利息;贷款、存款。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6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单位:万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

单位:万元

3.支付借款利息情况

单位:万元

4.贷款、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中国航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曾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审议《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赵亮先生、孙洪伟先生、吴联合先生、杨先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李金林先生、刘志猛先生、王占学先生、杜剑先生投票赞成,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航发

中国航发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航发70%、20%、6%、4%的股权。

中国航发原为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航发作出的《关于无偿划转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96,635,147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38%)已于2021年12月划转至中国航发名下,中国航发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中国航发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航空工业集团

航空工业集团成立于2008年11月06日,注册资本为6,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谭瑞松,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出资结构:航空工业集团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对航空工业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航空工业集团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曾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市规则》,航空工业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3.中国航发财务公司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宁福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持有其100%股权。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3.借款利息;

4.贷款、存款。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价基准;

4.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