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计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并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公司股本由15,000万股变更为2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15,314,439.89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偿还先期银行借款。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剩余部分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14,626,530.51元,具体如下: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14,626,530.5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情况
公司本次A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733,300.00元(不含税),其中保荐承销费用64,560,000.00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561,509.3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发行费用增值税额3,873,600.00元。
因此,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发行费用增值税额后的净额为687,909.38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687,909.38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27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15,314,439.89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27号),报告认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产品范围: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资金管理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上述实际收回本金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收回情况统计,其中包括部分十二个月前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回。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5日 14:30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
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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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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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9:3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病情防控:为响应泉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可能会因泉州市防疫政策要求,采用线上方式举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 欧阳广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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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