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并签署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公司以非信用方式申请银行融资,或者采用股权方式、发行债券方式的融资业务仍按相关规定单独履行决策程序。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
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核准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20,500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30,544,200元。
2021年9月14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完成过户,上市公司合法直接持有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100%股权。2021年9月15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48487_R0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9月14日,上市公司已收到投资集团以濮阳豫能股权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计人民币205,000,000.00元,上市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55,587,847.00元。2021年12月30日,公司完成对投资集团发行20,500万股股份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5,587,847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26次修订草案)。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表格中加粗文字为修订或新增内容, 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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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光储一体化及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光储一体化及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将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作为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源网荷储各环节间协调互动,优先利用清洁能源资源,适度配置储能设施,调动需求侧灵活响应积极性,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
公司子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发电”)、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拟分别对外投资建设大方集团光储充微电网智慧能源项目、濮阳市高铁站综合能源项目,总建设规模光伏5.949MW,储能0.6MW/1.2MWh,充电桩30×120kW,总投资额3592.42万元。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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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长垣市大方集团光储充微电网智慧能源项目
项目名称:大方集团光储充微电网智慧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4.2MW光伏+0.5MW/1MWh储能
项目总投资:2060.76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二)濮阳市高铁站综合能源项目
项目名称:濮阳市高铁站综合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光伏总装机容量为1.749MWp,储能总容量为0.1MW/0.2MWh,充电桩规模为30×120kW
项目总投资:1531.66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大方集团光储充微电网智慧能源项目、濮阳市高铁站综合能源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光储一体化及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发电量不及预期风险、屋顶产权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智慧化运营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及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鹤发电”)、南阳天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发电”)、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发电”)、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拟分别在平顶山市叶县、南阳市新野县、新乡市长垣市、新乡市原阳县投资设立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长垣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4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19,250万元。
公司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磨坊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新乡双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丰鹤发电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一园一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州市合涧镇光伏发电项目、南阳普康恒旺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天益兆强光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启泰制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许昌市襄城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山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宁陵县两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4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902.00792MWp,总投资额356,957.62万元。
以上合计总投资376,207.62万元。具体如下:
(一)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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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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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新设立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企业名称:叶县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2MA40PGGB6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申广旭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03月24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叶县新文化路与德化街交叉口向北300米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区办公楼
经营范围: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管理,器械设备购置,相关产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项目咨询,企业并购,项目代建代管,受县政府委托开展社会事业方面的土地收购储备及开发。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夏保民。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企业名称:长垣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MA3XER7A9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木源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02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长垣市蒲西区人民路67号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对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工业、商业、教育、水利、交通、农业、物流、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的投资、管理、运营;不良资产回购、处置;建筑物拆除;建材销售;房屋租赁;绿化工程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长垣市人民政府持股100%。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叶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丰鹤发电持股51%,豫能新能源持股44%,叶县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等。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5人,其中:丰鹤发电推荐2人,豫能新能源公司推荐1人,叶县民投推荐1人,剩余1人为职工董事,由丰鹤发电向职工大会推荐人选并选举产生。董事长由丰鹤发电推荐人选担任。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丰鹤发电推荐1人,豫能新能源公司推荐1人,叶县民生投资公司推荐1人。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豫能新能源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丰鹤发电推荐、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丰鹤发电推荐、董事会聘任。
(二)新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新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阳市新野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天益发电持股51%,豫能新能源持股49%,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拟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太阳能、充电站、地热能、抽水蓄能电站、生物质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安装维护;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碳汇市场交易;配电网业务;储能技术研发、建设及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电力销售业务。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天益发电、豫能新能源各推荐董事1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名。董事长由天益发电在董事会成员中推荐,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天益发电向职工大会推荐人选并选举产生。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3名监事组成。其中,天益发电、豫能新能源各推荐监事1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名。监事会主席由天益发电在监事会成员中推荐,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3.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1名,由天益发电推荐,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长垣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长垣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乡市长垣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中益发电持股90%,长垣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太阳能、充电站、地热能、抽水蓄能电站、生物质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安装维护;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碳汇市场交易;配电网业务;储能技术研发、建设及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电力销售业务。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中益发电推荐产生,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中益发电推荐1人,长垣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推荐1人,剩余1人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1名,由中益发电推荐,执行董事聘任。
(四)原阳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原阳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乡市原阳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豫能新能源持股51%,中益发电持股49%,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它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等。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1名,由豫能新能源推荐,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豫能新能源推荐。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中益发电推荐、执行董事聘任。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中益发电推荐、执行董事聘任。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豫能新能源推荐、执行董事聘任。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豫能新能源推荐,执行董事聘任。
(五)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磨坊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磨坊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单位: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 0.8262MWp
项目总投资:330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六)新乡双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新乡双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1.829MWp
项目总投资:761.12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七)丰鹤发电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丰鹤发电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5.52096MWp
项目总投资:2222.01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八)固始县“一园一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固始县“一园一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固始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7.309MWp
项目总投资:2943.33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九)林州市合涧镇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林州市合涧镇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19.59MWp
项目总投资:7844.53万元
建设工期:12个月
(十)南阳普康恒旺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南阳普康恒旺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0.3105MWp
项目总投资:124.11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十一)南阳天益兆强光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南阳天益兆强光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镇平天益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0.37908MWp
项目总投资:150.61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十二)南阳启泰制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南阳启泰制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0.8019MWp
项目总投资:320.47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十三)许昌市襄城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许昌市襄城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襄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239.30856MWp
项目总投资:88,338.43万元
建设工期:36个月
(十四)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新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17.90856MWp
项目总投资:6,495.45万元
建设工期:12个月
(十五)鲁山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鲁山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301.3729MWp
项目总投资:123,824.45万元
建设工期:36个月
(十六)长垣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长垣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长垣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203.21496MWp
项目总投资:84,444.86万元
建设工期:24个月
(十七)固始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固始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固始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101.6518MWp
项目总投资:38,308.57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十八)宁陵县两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宁陵县两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1.9845MWp
项目总投资:849.68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长垣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4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磨坊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新乡双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丰鹤发电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一园一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州市合涧镇光伏发电项目、南阳普康恒旺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天益兆强光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启泰制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许昌市襄城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山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宁陵县两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4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项目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不断满足业务发展要求,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发电量不及预期风险、屋顶产权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智慧化运营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2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核准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投资集团持有的濮阳豫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已转让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合法直接持有濮阳豫能100%股权。
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承诺期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业绩承诺资产承诺净利润数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一濮阳豫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中联评报字[2021]第192号)中列明的业绩承诺资产预测净利润为依据确定,业绩承诺资产为濮阳豫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PPP项目特许经营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资产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各会计年度下预计实现的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26.88万元、707.25万元、843.04万元。业绩承诺资产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各会计年度下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为626.88万元、1,334.13万元、2,177.17万元。
业绩承诺方承诺,承诺期内各年度末,业绩承诺资产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相同年度承诺累计净利润;若业绩承诺资产在承诺期各会计年度下的实现的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相应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如下约定公司进行补偿:
(1)业绩承诺方应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相关对价股份对公司实施补偿。
(2)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在盈利补偿期间的任一年度,如果须实施补偿义务,则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资产相关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上述公式所述“累计已补偿金额”指业绩承诺方向公司已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累计已补偿金额=已补偿股份×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48487_R07号),2021年度业绩承诺资产实际盈利数为630.63万元,高于2021年度预计实现的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26.88万元,业绩承诺方无须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48487_R07号)。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合资设立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发起人认缴出资39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0%,与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科投”)等其他出资方合资成立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淇县智慧农业公司”)。
2.因公司与省科投的控股股东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合资设立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安汝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5769X
法定代表人:何毅敏
注册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经营范围:科技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顾问,企业重组策划,技术开发及服务,以上经营项目的信息咨询。(以上范围国家专前置审批的除外);科技发展计划开发项目所需设备及原材料的代购代销(国家有专卖/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河南投资集团为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关联关系: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也是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33,024,578.30元,净利润为-8,917,057.65元,净资产为3,236,142,538.57元
(二)鹤壁绿康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MA44AA5P62
法定代表人:吴磊
注册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帆旗大厦A座17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不含易燃易燃及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糕点、糖果及糖,果品、蔬菜,肉、禽、蛋、奶及水产品,营养和保健品,酒、饮料及茶叶,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林、牧、渔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木制品、纸制品、医药及医疗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批发:不带有储存设施(纯票面经营),办公场所不许存放危险化学品):镁、镁合金(片状、带状或条状,含镁>50%)、铝粉、二硫化碳、硫磺、甲醇、氢氧化钠、苯胺、硫氢化钠(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至2023年6月9日);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对制造业、农业、牧业、渔业、文化旅游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进行投资。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鹤壁绿康实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鹤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联关系:无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淇县鹤淇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2788092966Y
法定代表人:侯红亮
注册地址:淇县人民路东段财政局院内
注册资本:人民币6565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淇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淇县鹤淇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鹤壁市淇县财政局。
关联关系:无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股东及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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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农业温室的投资、运营、咨询,蔬菜种植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各出资方对合资公司的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鹤壁绿康实业有限公司
丁方:淇县鹤淇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一)出资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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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人治理
1.董事会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省科投委派2名,豫能控股委派1名,丙方委派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从省科投委派的人员中产生。
2.监事会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豫能控股委派1名,丁方委派一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从豫能控股委派的人员中产生。
3.管理团队设立总经理1名,设财务总监1名,由省科投进行推荐;副总若干名,其中1名由丁方推荐;由董事会决定其分工、聘任和解聘。经营层人员每届任期不超过决定聘任其的董事会任期,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其他公司高管及其它具体部门设置及编制待目标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必要性
本次合资设立淇县智慧农业公司,是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未来农业项目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采用国际前沿的智能温室种植技术,协同利用公司子公司的电、热和二氧化碳资源,实现高品质果蔬产品的批量化、安全化生产,成本优势更加明显,是集农业生产、科技、生态、研学、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示范园区项目,可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业务范围,增加公司业绩增长点。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淇县智慧农业公司不构成控制,淇县智慧农业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淇县智慧农业公司为初创企业,未来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变化、市场环境、自然环境、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10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关于合资设立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文件。本次合资设立淇县智慧农业公司,是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未来农业项目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上市公司多元化发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合资设立淇县智慧农业公司,有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业务范围,协同利用公司子公司的电、热和二氧化碳资源,提升拟投资建设的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的成本优势,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入,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持,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合资设立淇县智慧农业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公司设立方案;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1,665,362.48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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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对于不含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有无风险保理款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结合上述政策,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88,464.71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84,330.40元,合计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7,672,795.11元。
(二)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拟报废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88,858.52元,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88,858.52元。
(三)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度,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在国家保供的要求下,公司期末存煤量大幅上升,加权平均单价大幅上升。在上述市场环境下,本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根据期末存煤燃烧热值、标煤耗等指标,考虑全年售电结构、电价政策等预估存煤售电收入、供热收入,减去期末存煤生产出电力、热力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后估算存煤可变现净值,预测计提减值准备97,962,096.96元;本公司所属煤炭贸易企业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期末存煤49.42万吨,根据期后燃煤综合平均售价估算存煤销售收入,减去运费成本、销售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估算存煤可变现净值,预测计提减值准备25,941,611.89元。上述合计计提减值123,903,708.85元,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23,903,708.85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公司2021年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1,665,362.48元,减少当年利润总额131,665,362.48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1,665,362.48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1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范文红女士,项目经理为方艳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思伟先生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红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为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艳丽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17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拟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人民币5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5万元,内部控制审核费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