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4版)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2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9日、2021年3月2日,本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以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的方式购买投资集团所持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100%股权。濮阳豫能100%股权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192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人民币1,262,844,200.00元(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其中本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832,300,000.00元,对应的发行股份数量为20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6元/股;剩余对价金额为人民币430,544,200.00元,以现金方式向投资集团支付。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已收到投资集团以濮阳豫能股权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计人民币205,000,000.00元。濮阳豫能10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并已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合并日为2021年9月30日。濮阳豫能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集团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投资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间,均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合并报表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应持续计算,应当对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年末及2020年1-12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期末数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2020年1-12月数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追溯调整对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数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对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2020年度期末数据及2020年1-12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对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安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2,382,611,079.23元,实收股本为 1,355,587,84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全球能源供应紧张,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偏紧,煤价大幅上扬并维持高位运行,公司火力发电燃料成本同比增加31.4亿元(重组后口径),收入与成本出现倒挂,导致火电企业大面积亏损。
三、应对措施
2022年,公司将按照董事会的工作部署和总体安排,深入贯彻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发展理念,坚持党建统领,加快推进传统煤电转型升级,加强新能源项目开发力度,做好全面风险防控,推动实现转型发展目标。
1.加快升级改造,稳定煤电“压舱石”
一是重点围绕“四个解耦”展开煤电转型升级,实施节能降耗、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项目,突出节能降碳,增强调峰能力及供热能力;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实现成本实时分析,预算、指标分析与管理,竞价上网辅助决策等功能。
二是深化与国内先进机组对标,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不断优化机组各项指标。加强政策和市场研判,提升长协煤比例,优化配煤掺烧,降低煤炭采购及发电成本。深入研究电力分段交易、现货交易新规,制定科学发电、报价策略,提高整体电量的利润率。
2.加快项目开发,形成发展“新引擎”
一是做好存量项目建设运营。立足前期项目开发成果,推进整县屋顶光伏、抽水蓄能、增量配电网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推动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开发建设智慧能源管控平台,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能。
二是加快省内外新能源项目开发。在省内,依托公司省属能源企业优势,以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增量配电网、地热能为重点发展方向,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在省外,紧抓外电入豫建设契机,积极参与通道配套电源建设。
三是积极布局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紧跟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加强与行业领军企业和顶尖研究机构合作,因地制宜开展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布局一批具有前瞻性的试点示范项目。
3.加快体制创新,构建转型“新高地”
一是推进煤电企业组织架构标准化,对标先进优化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助推企业管理精简高效。二是针对新业态建立新体制,探索抽水蓄能、地热能、碳资产等新业态组织架构,建立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助推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4.强化党建统领,汇聚前进“新动能”
持续强化讲政治的鲜明导向,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构建“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双融双促,确保基层党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解决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2010年、2013年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公司管理。近年来,公司通过多次资本运作将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持有的电力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实际受托管理的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减少。按照托管费用与管理成效相匹配的原则,2022年河南投资集团拟与公司重新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托管费用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固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年,与受托资产的经营业绩无关;浮动托管费用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年,由河南投资集团结合被托管资产的行业形势和生产经营业绩,对豫能控股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
2.鉴于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项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943,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62%,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截至2021年9月30日,河南投资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2,419.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02.78亿元,营业总收入279.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4亿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经查询,河南投资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河南投资集团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2家未上市电力企业的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按不超过1,000万元/年向豫能控股支付托管费用。
上述12家企业分别为: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受托管理费用分为固定托管费用和浮动托管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年,与受托资产的经营业绩无关;浮动托管费用由河南投资集团结合被托管资产的行业形势和生产经营业绩,对豫能控股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托管标的资产范围
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2家未上市电力企业股权,包括郑新电力、龙丰热电、郑州豫能、华能沁北、三门峡华阳发电等参控股电力企业股权。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目标公司数量或标的股权数额发生变化,本协议项下托管范围将进行相应变更。
(二)托管内容
除股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利之外的标的股权的其他相关权利。
(三)托管费用
股权受托管理费用分为固定托管费用和浮动托管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年,与受托资产的经营业绩无关,投资集团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浮动托管费用由投资集团结合被托管资产的行业形势和生产经营业绩,对豫能控股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投资集团应于绩效考核情况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
(四)托管期限
本次协议约定托管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在协议中约定“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均无任何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签。续签期限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履行河南投资集团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该交易每年可为本公司带来不超过1,000万元托管收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10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及相关文件,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近年来,公司通过多次资本运作将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持有的电力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实际受托管理的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减少。按照托管费用与管理成效相匹配的原则,2022年河南投资集团拟与公司重新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河南投资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股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2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豫能控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豫能控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豫能控股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豫能控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余德忠先生、董事会秘书代艳霞女士、总会计师肖合燕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1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制修订。
本次制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积极拓展供热、供汽业务,全力做好能源保障工作,因市政委托、特权经营权、询比采购、业务拓展等原因,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314.06万元。
2.2022年,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股权委托管理,房屋租赁,采购原材料,销售粉煤灰、石膏、蒸汽、电力及其他产品,提供维护、劳务服务,接受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73,850万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89,319.41万元,本年预计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与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以所持10家水泥企业股权及同力系列商标权评估作价出资,持有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同力系10家水泥企业不再纳入河南投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同力系10家水泥企业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2022年河南省优先发电、关停补偿电量等政策性电量不再物理执行,将以2分/千瓦时按照各企业政策性电量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河南省全部发电企业共同分摊,因此2022年公司不再发生购买和出售发电指标关联交易。
3.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追加确认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安汝杰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积极拓展供热、供汽业务,全力做好能源保障工作,因市政委托、特权经营权、询比采购、业务拓展等原因,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314.06万元。
1.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向濮阳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城投”)销售热力:
2021年11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豫能收到濮阳县公用事业局《关于濮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委托运营情况的告知函》(濮县公用函【2021】26号),2021-2022供暖季濮阳县城区集中供暖的工作事宜,全部委托濮阳城投进行运营管理。2021年11月24日,濮阳豫能与濮阳城投签订了《2021-2022采暖季供热合同》,2021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362.26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发电”)接受河南省立安智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安物流”)提供运输服务: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为解决全国性动力煤供应紧张,牵头组织中益发电与山西焦煤集团,内蒙古马泰壕,内蒙古神东天隆公司签订了保供电煤,大部分为汽运自提。2021年10月24日,中益发电通过对运输市场进行调研,采用询比采购方式,与5家运输商进行了谈判,经评审,最终确定立安物流等三家运输企业为成交人,2021年中益发电与立安物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667.87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鹤发电”)向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城发”)销售热力:
2021年11月15日,“引热入安”项目全线完成注水,安阳城发获得安阳市市辖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2021年丰鹤发电向安阳城发销售热力1441.67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丰鹤发电向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拓洋”)销售蒸汽:
2021年10月,新拓洋建成投运,子公司丰鹤发电积极拓展业务,向新拓洋生物销售蒸汽,2021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842.26万元。
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介绍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943,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62%,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截至2021年9月30日,河南投资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2,419.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02.78亿元,营业总收入279.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4亿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经查询,河南投资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2.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豫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MA3X87U148
法定代表人:赵庆恩
注册地址: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营业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郑州豫能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6.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16亿元,营业收入15.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182.44万元。
经查询,郑州豫能非失信被执行人。
3.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融人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6PQ842
法定代表人:郝国庆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207房间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1-19
营业范围: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档案整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税务服务;财务咨询;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销售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餐饮管理;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广告发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计6.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亿元,营业收入4.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77.83万元。
经查询,汇融人力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的规定,河南投资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河南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河南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交易发生时通过市场询价、比价取得的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交易时以现金或票据结算。
(一)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向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智慧电厂设备,公司子公司通过“中原e购”平台等拟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安实业”)等采购设备维护所需部分轴承、滤芯和密封等配件。2022年预计总金额1,000.00万元。
(二)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销售煤炭。2022年预计总金额16,000.00万元。
(三)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热力等商品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公司”)、丰鹤发电等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安阳城发等企业销售热力等商品。2022年预计总金额21,750.00万元。
(四)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等拟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造纸板块、城市发展板块等企业销售电能。2022年预计总金额20,000.00万元。
(五)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技术及代理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河南格瑞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郑州豫能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代理服务等服务。2022年预计总金额100.00万元。
(六)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汇融人力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2022年预计总金额11,000.00万元。
(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子公司拟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酒店”)、郑州丰元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等服务。2022年预计总金额2,500.00万元。
(八)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河南投资集团办公楼
为了满足办公需要,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能源科技、豫能地热、碳资产公司等租赁投资大厦相关楼层作为办公场所。2022年预计金额500.00万元。
(九)公司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其资产
近年来,河南投资集团通过多次资本运作将直接持有的电力资产注入了豫能控股,公司实际受托管理的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减少,按照托管费用与管理成效相匹配的原则,2022年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河南投资集团与公司重新签署股权协议,约定托管费用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固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浮动托管费用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具体根据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2022年预计金额1000万元。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等原材料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向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智慧电厂设备,公司子公司通过“中原e购”平台等拟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安实业”)等采购设备维护所需部分轴承、滤芯和密封等配件。公司子公司可实现零库存,约定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有利于成本控制。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二)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销售煤炭。公司子公司利用其集中议价、集中采购的优势,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原煤,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原煤具有活跃的销售市场,对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热力等商品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淇公司、丰鹤发电等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安阳城投等企业销售热力等商品。有利于企业节能、环保,提高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四)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公司子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开展大用户直供电交易符合河南省电力直接交易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生产能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技术及代理服务
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可有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六)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等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天地酒店、郑州丰元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等服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河南投资集团办公楼
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河南投资集团办公楼,满足公司日常的经营需要。
(九)公司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其资产
按照河南投资集团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本公司受托管理河南投资集团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可尽量避免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该交易每年为本公司带来500-1,000万元托管收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公司子公司积极拓展供热、供汽业务,全力做好能源保障工作,因市政委托、特权经营权、询比采购、业务拓展等原因,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314.06万元。
2022年,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股权委托管理,房屋租赁,采购原材料,销售粉煤灰、石膏、蒸汽、电力及其他产品,提供维护、劳务服务,接受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73,850万元。
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是2021年11月份由于环保检查力度加大,水泥企业煤炭需求减少、采购煤炭价格大幅下调,不适合继续销售;二是郑州豫能供热用量减少,导致煤炭需求量减少。建议公司在以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提高预估准确率,实时监控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关于追加确认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