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2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和2021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部分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1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8.65亿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担保额度为27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至审议相关担保额度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和2021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30号)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7号)。
公司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8日,北京我爱我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自2022年4月8日起至2023年4月7日的授信期限内,北京我爱我家可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使用1亿元的授信额度。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在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就上述担保事宜,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于2022年4月8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上述担保发生后,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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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7亿元。经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将北京我爱我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为260,000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95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经审计总资产为769,366.37万元,总负债为615,960.49万元,净资产为153,405.8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703,624.62万元,利润总额34,552.65万元,净利润26,764.2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9月30日,北京我爱我家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35,562.55万元,总负债为746,614.45万元,净资产为188,948.10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592,806.80万元,利润总额49,263.39万元,净利润35,532.4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2.其他说明:北京我爱我家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于2022年4月8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1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皆含本日)。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或保证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此外,上述被担保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经审批的2021年度担保总额为386,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在该担保总额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212,352.41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654.63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40%,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654.63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8%。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北京我爱我家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