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22版)
公司代码:603596 公司简称:伯特利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预计为408,02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227,417.6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04,528,656.54元的10.35%。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股权登记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发生转股及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该行业在报告期内的发展概况如下:
1、2021年度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同比稳中有升
从全年发展来看,我国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同时,受国际市场的恢复、中国品牌竞争力提升等因素推动,我国汽车出口表现出色,年度出口首次超过200万辆,实现了多年来一直徘徊在100万辆左右的突破。中国品牌汽车受新能源、出口市场向好带来的拉动作用,市场份额已超过44%,接近历史最好水平。
2、2022年受疫情和原材料紧缺的影响,汽车行业仍会受到一定影响;新能源补贴和购置税进入最后实行阶段,无论是B端还是C端,2022年会引发一波新能源提前购买潮。2022年汽车股比全面开放,加快了车企优胜劣汰的大洗牌,加快人才流动,迫使企业技术能力提升;从长远来看,中国经济整体呈现低增长势头,受全国老龄化,城市人口密度增加,中国汽车市场将长期处于一个存量市场。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分机械制动产品和智能电控制动产品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后者主要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线控制动系统(WCBS)以及电动尾门开闭系统(ELGS)以及基于前视摄像系统的ADAS。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具备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智能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目前,公司在国内及国外专利累计获得22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1项,其中,公司的“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先后在美国、日本、韩国和欧洲取得发明专利,同时在欧盟成员国德国、法国、英国、瑞典完成专利注册。公司技术中心于2015年12月31日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定为2015年(第22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属实验检测中心于2015年3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认可。2015年12月,公司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7年12月,公司被评为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通用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长安汽车、上汽集团、沃尔沃、北汽股份、北汽新能源、江铃福特、东风日产、长安福特、广汽集团、东风柳汽、江铃雷洛、东风小康、Stellantis、江淮汽车、比亚迪、长城汽车、一汽红旗、北汽越野、马恒达、小鹏汽车、威马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滴滴汽车、东风汽车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中细分的汽车制动系统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为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一级供应商,主要面向整车厂配套市场(OEM),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AM)。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主机厂商,上游为各汽车零部件二级(三级)供应商、以及钢铁、铝锭等原材料供应商。
公司在整车厂配套市场主要采用与主机厂客户同步研发模式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方面按照分工及就近供货的原则安排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组织生产。公司对国内客户销售采取直销方式,对国外客户销售方式主要以FCA(货交承运人)方式发货。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配套市场(OEM),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AM),因而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汽车行业高度相关。
1、2021年度我国汽车行业产销情况
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连续3年的下降趋势。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2021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分车型看,轿车产销分别完成990.8万辆和993.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8%和7.1%;SUV产销分别完成1003.0万辆和1010.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7%和6.8%;MPV产销分别完成107.3万辆和105.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1%和0.1%;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0.6%和0.8%。
2、未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进口替代及新能源化、智能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将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进口替代,以及汽车新能源化、智能化、轻量化的趋势将给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1)进口替代
我国虽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然而却没有能够与之相匹配的大型国产汽车零部件企业。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尤其在汽车电子和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等高科技含量领域,外资(合资)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自主零部件与外资/合资零部件相比,具有性价比高、服务好、反应速度快等方面的优势,同时技术差距也在逐步缩小。未来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发展、合资品牌汽车降本压力大、以及国产零部件技术的积累,将给国内研发及生产能力较强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进口替代的良好发展机遇。
(2)新能源化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渗透率为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分车型看,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94.2万辆和291.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7倍和1.6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0.1万辆和6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1.4倍;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0.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7%和35.0%。
2021年7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建议》,对我国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总结为“新能源汽车打下坚实基础,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截至2020年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492万辆,产销量、保有量已连续六年居世界首位。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纷纷向中国聚集,研发体系建设、产业供应链培育、衍生业务拓展等领域全面扩展。”
对未来发展目标提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市场化。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中心的新型产业生态逐步构建完成,共性瓶颈技术得到突破,品牌质量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产品经济性和使用便利性持续提升,市场环境大幅改善,产品渗透率显著提高。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超过20%,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
(3)智能化
在智能汽车产业链中,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位于其最前端,也是汽车厂商进入智能驾驶领域的主要方式之一,市场前景广阔。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信息采集的传感器感知层面、信息处理的识别及算法决策层面、以及操控和执行层面,涉及环境感知、图像识别、编程算法、路径优化、人机互联等领域。目前ADAS主要功能模块在新车市场上的渗透率相对较低,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4)轻量化
国家燃耗与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汽车轻量化势在必行。根据工信部2014年12月发布、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14)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4),汽车的CO2排放标准将从2015年155g/km降到2020年的112g/km,降低幅度高达28%。国家对于国内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也将从2015年的6.9L/100km降到2020年的5.0L/100km,降幅高达27%。面对越来越严格的排放标准,单纯依靠设计优化已经无法满足减排要求,轻量化成为主要的减排方式之一。
《中国制造2025》强调汽车轻量化重点工作领域包含推广应用铝合金、镁合金、高强度钢、塑料及非金属复合材料等整车轻量化材料和车身轻量化、底盘轻量化、动力系统以及核心部件的轻量化设计。由于铝合金的金属性能优越,加工工艺成熟,是短期内最有可能大规模使用的轻质材料。
(四)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量情况
2021年,公司盘式制动器销售量为1,789,707套,轻量化制动零部件销售量为6,487,471件,智能电控产品销售量为1,316,991套,同比增长57.20%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228.31万元,同比增加14.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452.87万元,同比增加9.3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25,177.08万元,较期初增加3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9,554.21万元,较期初增长29.76%。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49,228.31万元,同比14.81%,营业成本264,764.25万元,同比增加18.31%,净利润为52,749.64万元,同比增长7.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452.87万元,同比增长9.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3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内容的相关表述进行了修改。
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3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
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 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上午8:00一16:30)
(三) 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2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90,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2021年6月29日,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90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89.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1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073.05万元。
(2)2021年7-12月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6,954.00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人民币23,034.6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40,027.05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人民币262.3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人民币0.54万元,汇兑损失人民币5.7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9,739.68万元(含期末在途购汇金额人民币484.00万元及定期存单资金余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16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与WBTL DE SALTILLO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伯特利墨西哥”)、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材料”)、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电子”)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SA342899999993010000276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原币余额为26.07万美元,按2021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166.22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027.0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73.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银行定期存单。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230Z137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伯特利董事会编制的伯特利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伯特利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伯特利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