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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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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瑞鹄模具等多家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龙,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伯特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伯特利、安凯客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纳智能、华瑞股份、华茂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72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业务费用5万元,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核业务费用3万元,合计95万元。

2022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工作勤勉负责,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工作勤勉负责,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工作勤勉负责,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3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7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3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及铝材,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材期货品种,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产品原材料需求测算,拟对累计12个月内不超过45,000 吨铝材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

三、 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

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二) 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 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 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四、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交易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二) 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三) 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 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 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六) 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强化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3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调整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进行衔接;

5、完善与租赁交易有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产生影响。本次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无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2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人民币。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28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因受疫情影响,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景气度下滑,同时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汽车芯片短缺,整车市场价格不断下降。为了转移降价压力,整车厂商持续降低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采购成本,从而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存在销售价格逐年下降的行业特征。同时钢材、生铁、废钢、铝合金等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增长也将对公司的营业成本产生较大影响。综合来看,上下游行业的双重挤压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压力。因此,公司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等营运资金以应对上下游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变化。

此外,汽车行业呈现出来的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因此,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迭代。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预计为408,02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227,417.6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04,528,656.54元的10.35%。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股权登记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发生转股及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52,227,417.6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04,528,656.54元的10.35%,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受疫情影响,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景气度下滑,同时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汽车芯片短缺,整车市场价格不断下降。为了转移降价压力,整车厂商持续降低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采购成本,从而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存在销售价格逐年下降的行业特征。同时钢材、生铁、废钢、铝合金等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增长也将对公司的营业成本产生较大影响。综合来看,上下游行业的双重挤压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压力。因此,公司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等营运资金以应对上下游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变化。

此外,汽车行业呈现出来的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公司智能驾驶系统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能力、开发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公司须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保障公司能够及时提高技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迭代。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公司对截至2021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综上,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综上,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的内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2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段光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报告》及《伯特利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伯特利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2021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797.78万元;在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11,794.63万元。

2、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200.00万元;在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60,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部分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需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依据融资需要,需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伯特利”)、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科技”)之全资子公司芜湖瑞智联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联能”)拟与浙江万达汽车方向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之股东浙江万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零部件”)、陈伟、华伟娟、陈晓佳、杭州陈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大投资”)共同签署《关于收购浙江万达汽车方向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收购万达零部件所持万达公司65%的股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20,079.31437万元收购万达零部件所持万达公司45%(对应8,631万股股权),瑞智联能拟以现金8,924.13972万元收购万达零部件所持万达公司20%(对应3,836万股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为万达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万达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伯特利有权提名3名董事,瑞智联能及万达零部件有权各提名1名董事。伯特利提名的董事超过收购后万达公司董事会人数的半数,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万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万达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纳入伯特利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奇瑞科技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次对章程中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多项条款的相关表述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无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2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报告》及《伯特利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伯特利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中兵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2021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797.78万元;在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11,794.63万元。

2、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200.00万元;在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60,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袁永彬、柯萍、杨卫东、蔡春回避表决。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同等或类似规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并结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部分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需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依据融资需要,需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材期货品种,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产品原材料需求测算,拟对累计12个月内不超过45,000 吨铝材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中兵回避表决。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伯特利”)、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科技”)之全资子公司芜湖瑞智联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联能”)拟与浙江万达汽车方向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之股东浙江万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零部件”)、陈伟、华伟娟、陈晓佳、杭州陈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大投资”)共同签署《关于收购浙江万达汽车方向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收购万达零部件所持万达公司65%的股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20,079.314371万元人民币收购万达零部件所持万达公司45%(对应8,631万股股权),瑞智联能拟以现金8,924.139720万元人民币收购万达零部件所持万达公司20%(对应3,836万股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为万达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万达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伯特利有权提名3名董事,瑞智联能及万达零部件有权各提名1名董事。伯特利提名的董事超过收购后万达公司董事会人数的半数,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万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万达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纳入伯特利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奇瑞科技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次对章程中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多项条款的相关表述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无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