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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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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1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0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后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其他各条序号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1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195,120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0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0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0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9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03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04月0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21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04月23日为授予日,授予115名激励对象65.50万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4.6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2年04月0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原激励对象中4人存在离职情形,上述人员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600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5名调整为111名,授予的股票期权由65.50万份调整为65.04万份。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行权价格由134.67元/份调整为134.33元/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11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95,120份,自2022年04月23日起至2023年04月22日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4月23日

(二)行权开始日:2022年4月23日

(三)行权数量:195,120份

(四)行权人数:111人

(五)行权价格:134.33元/份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八)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4月23日-2023年4月2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等。

(九)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份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原因。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08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20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0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04月0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195,120.00份

3、行权人数:111人

4、行权价格:134.33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股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0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

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2年 04 月 0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香港斯达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嘉兴富瑞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 2022 年 4月 2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2: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上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递交至公司,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以 2022 年 4 月 28 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二)邮政编码:314006

(三)联系电话:0573-82586699

(四)传真电话:0573-82588288

(五)联系邮箱: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

(六)联系人:李君月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8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1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382,971.1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29,910,973.0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2,991,097.31元后,加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初未分配利润486,514,237.88元,扣除2021年分配的现金股利54,24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7,666,111.72元。

公司2021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0,606,0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1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9,594,848.06元(含税)。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04月0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一致,亦符合《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景欣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周芳芳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庄继宁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04月0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08日

公司代码:603290 公司简称:斯达半导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StarPower Europe AG、嘉兴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嘉兴斯达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究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下转1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