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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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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50,743,523.70元 (最终派送金额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增速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截至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11.2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7.0%,占比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历史上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比重。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7,629万千瓦,同比减少7.9%。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817小时,同比增加60小时。

(2)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2021年,全国煤炭消费量为41.1亿吨,同比增长4.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0%。2021年,全国煤炭价格呈现先涨后跌再涨的局面,下半年煤价不断飙升,动力煤港口现货贸易5,500大卡的主流价格报价出现了2,600元/吨的高点。在国家一系列的保供稳价措施下,国内煤炭供应的紧张局面得到缓解,煤炭价格有所下降。

(3)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全球“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的复苏以及极端天气导致欧洲天然气需求量大增。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涨的背景下,我国天然气市场呈现出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的行情走势,LNG价格跟随国际市场大幅上涨。2021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年加快7.1个百分点。2021年,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管网公司所有接收站平台持续推进“第三方开放”各项工作,对LNG接收窗口期服务规则更加细化。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国际LNG贸易中。

(4)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4,75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万千瓦。到2021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28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02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39万千瓦。并网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并网风电平均利用小时2,232小时,同比增加154小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

2021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万千瓦,为历年以来年投产最多,其中光伏电站2,5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928万千瓦。全国太阳能发电量3,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2%;平均利用小时数1,281小时,同比增加1小时。全国光伏利用率98%,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公司从事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环保、能源金融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为广大客户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蒸汽、成品油等能源产品,同时提供天然气、煤炭和油品装卸、运输和储存服务。金融业务主要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产融结合。公司深耕华南,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业务辐射全国,稳步发展海外,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追求创新突破,是广东省重要的地方性综合能源企业之一。

生产运营:公司电力、蒸汽主要通过所属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和光伏发电设备生产。

采购模式:公司天然气、煤炭和成品油等通过外部采购,与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销售模式:公司电力主要通过南方电网销售给终端用户,积极推进发售一体运营模式,销售业绩逐年提高;天然气、煤炭、成品油、蒸汽等通过自有管网、销售平台及运输、批发、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等销售给终端用户,销售范围不断拓展。

产融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融资渠道丰富。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专业的金融服务优势,围绕主业实现“产融”紧密结合,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公司是广东省重要的地方性综合能源企业之一,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并向外扩展至华南、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主要经营以火力发电、城市燃气、新能源和能源物流为主的综合能源业务。公司火力发电厂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电力负荷中心,是华南地区大型发电企业之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火力发电可控装机容量为403.45万千瓦;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天然气购销唯一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珠电燃料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市场煤供应商之一,在珠三角地区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第一,在全国煤炭贸易型企业中名列前茅;公司属下发展碧辟公司拥有67万立方米大型油库及配套8万吨级石油化工专业码头,管理规范、安全可靠,是华南地区油品仓储行业的标杆和典范,成为华南地区甲醇集散中心,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公司属下新能源公司可控发电装机规模为178.40万千瓦,在广东省新能源企业中位居前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379.65亿元,营业总成本387.1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2-025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54,696.23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 7,723,516,117.57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452,593,768.2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73,577,045.52元。公司拟以3,507,435,237股(2021年末总股本3,544,055,525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36,620,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350,743,523.70元 (最终派送金额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为准)。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2年度。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为:营业总收入382亿元,火力发电上网电量170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售电量合计43亿千瓦时,燃气销售量26亿立方米,市场煤销售量2,700万吨,成品油销售量55万吨。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1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额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按照广东银保监局的批复开展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类)业务,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杜绝投机行为。

2、同意财务公司2022年度有价证券投资总规模为投资余额不高于8亿元人民币。

十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2-026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经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2-027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73,577,045.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除外)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44,055,525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36,620,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743,523.7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73.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2-029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立信广东分所承办。立信广东分所成立于2011年6月7日,系立信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81859795Y,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64401)。立信广东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无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姜干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司徒慧强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建民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考试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25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76万元(含税),较上年度略有减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1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费用合理。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2-030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0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32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期内可分期发行。

2022年4月7日,公司簿记发行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结果如下: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2-028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17,858,96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43元/股,共募集资金5,258,833,15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33,646.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C10485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4,552,168,103.78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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