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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注1:本次预计金额是指对自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

注2: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3:本年年初至2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4: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1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额。

注5:因租赁房产在2021年上半年仍处于装修及改建过程中,根据市场化定价方式,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2022年随着租赁房产的装修、改建完成,即不再执行该等优惠政策。

注6:关联人代收电费是因所在园区仅可由光洋科技作为唯一缴纳主体统一缴纳电费,公司就实际发生的电费与其进行结算。公司和关联方开展业务的场所存在明显的物理隔离,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形。

说明:1、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上述预计金额(包括在不同关联交易类别间的调剂)。2、表中出现小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年预计金额是指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增加,预计至2022年5月底之前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时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

注2: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1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额。

注3:本年年初至2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德海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5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2-2号1层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业务、空调及船用控制器、金属及非金属结构件等。

主要股东:于德海持股74%,于本宏持股25%。

2021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233.49万元,净资产15,743.72万元,净利润-1,791.07万元。

2、大连光洋自动化液压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连光洋自动化液压系统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德海

注册资本:2,7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0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2-10号1层

主营业务: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等。

主要股东:光洋科技持股72.73%,董峻伟持股20.00%。

2021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777.23万元,净资产7,665.99万元,净利润-5.42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洋科技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光洋液压为光洋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光洋科技和光洋液压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和委托加工、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房产及支付电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相关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开展合作,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按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关联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均独立,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0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科德数控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核准,截至2021年7月6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0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0,160,4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8,635,94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459.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理财产品余额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募集资金余额99,939,839.95元。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7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8110401013200549706;同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3400210929003323627。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与保荐机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910900426210123。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招股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6日出具的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2号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共计人民币37,059,791.23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31,864,144.74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科德数控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科德数控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由于刘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旭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补选独立董事就任前,刘旭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核,赵明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赵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若赵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赵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赵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我们一致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明先生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或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

2、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明先生的提名,并同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赵明先生简历

赵明,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2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2年4月7日,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务发展规划,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各相关银行最终核定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公司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各相关银行的授信额度、期限以及授信业务范围以各相关银行最终核定并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综合授信及担保事宜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涉及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3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2022年4月7日,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销售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4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2年4月7日,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拟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方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所属行业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签署与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文件等,并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全部手续;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9、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或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或者规定,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相关内容作相应的修订或调整;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为不利后果的情形下,授权董事会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终止本次发行;

10、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与相关方签订协议等,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2-026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5日

至2022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宏,大连亚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万众国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所列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参会现场,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敬请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坚强

联系电话:0411-62783333-605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号

电子信箱:kedecnc@dlkede.com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