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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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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与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30万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收购新增2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年报审计工作需投入更多的人员、时间等。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收费原则较2021年未发生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11.50%。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春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法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34.51%。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111.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一越南”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1年3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一金华”项目的人民币2,925 万元(约合美元450 万)投入至该项目中,由于投入增加并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实际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研发中心部分设计方案优化及布局调整,导致该项目实际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及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4 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2 年 4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 2022 年 5月 19日 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