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4,000,0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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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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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网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应用软件研发及实施等信息化服务,同时公司亦提供IoT通信模块、系统集成等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依托在数字化、智能化、物联化方面的技术积累,将业务聚焦在配电网智能设备的研发与生产上,将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作为主要业务目标,通过智能化设备及整套解决方案来实现对配电网线路故障的准确研判、定位和隔离,以减少停电次数、缩短停电时间,提高供电可靠性。
宏力达主营的配电网智能设备主要包括智能柱上开关、故障指示器和接地故障研判辅助装置等。公司核心产品一一智能柱上开关,实现了传统电气开关与物联传感设备、边缘计算、工业控制设备的融合,从而使柱上开关具备了人机互联能力、终端研判能力以及深度集成化的特点,能高效地在终端进行故障研判、故障定位、故障隔离,并且实现远程人机交互。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产品及服务主要聚焦配电网领域,包括配电网智能设备、信息化服务和其他板块业务,分类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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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公司产品及服务分类示意图
(1)配电网智能设备
目前公司配电网智能设备主要有智能柱上开关、故障指示器、接地故障研判辅助装置等。
A.智能柱上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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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公司智能柱上开关产品示例
公司智能柱上开关由柱上开关本体、控制终端和配套软件组成。
公司智能柱上开关具有遥信、遥测、遥控、遥调(“四遥”)等功能,能实时监测配网线路三相电压、电流、功率、电能量及零序电压电流等运行数据,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研判故障类型并作出相应的分合动作,快速就地隔离故障并保护非故障区域的供电;同时,对于采集信息、故障信息、处理结果与配网数据主站进行双向通信,完成采集、处理、上传和执行的功能
B.故障指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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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公司故障指示器产品示例
公司故障指示器为暂态特征型故障指示器,属于二次设备,安装于配电线路、电缆环网柜及分支箱上。
公司故障指示器具有遥信、遥测(“二遥”)等功能,当线路发生短路、断路、接地故障时,故障指示器可准确监测到故障特征信号,自主故障研判后形成告警信息,上传给电力公司后台数据主站,主站系统将故障信息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给现场检修人员,快速定位故障点,从而缩短检修人员故障查找时间、快速排除故障、恢复供电
C.其他配电网智能设备及服务
除智能柱上开关和故障指示器以外,公司还提供接地故障研判辅助装置、线路运行状态智能分析装置等其他配电网智能设备、以及配合智能设备开发的数据处理软件、现场运维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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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电网信息化服务
除配电网智能设备外,公司凭借多年电力行业的项目经验和对电力行业客户需求的了解,还提供相关电力信息化所需要的软件开发及实施服务。
(3)其他版块业务
A.系统集成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是指通过采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安全、主机及存储等技术,结合客户业务实际,将IT系统管理方案付诸实现。
B.IoT通信模块
公司基于物联网通信技术方案,研发了相关无线传输模块、网关和终端等产品。公司物联网通信产品不仅可用于电力行业,也可在能源、市政、交通、工业、农业、环保、医疗等多个领域推广应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网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应用软件研发、实施等信息化服务,同时公司亦提供IoT通信模块、系统集成等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通过向以国网下属供电公司和产业公司为主的客户提供配电网智能设备和信息化服务等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智能柱上开关的技术优势明显,应用效果好,深受用户欢迎,具有较高的附加值。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及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配电网智能设备生产及配电网信息化服务类项目涉及到的采购模式如下:
配电网智能设备一般由硬件和软件组成,硬件部分原材料以采购为主,主要是电子元器件、锂电池等生产性原材料,以及钣金件、线缆等辅材;软件则由公司自主开发。
配电网信息化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软件开发和实施服务两类。针对软件开发项目,公司一般负责专项核心环节的技术研发,涉及市场已有的成熟技术等工序则外包给其他专业企业实现。针对实施服务类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项目整体管控、对接客户需求、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掌控。
3.生产模式
A.配电网智能设备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量库存”的生产模式。一般情况下,生产部门会根据销售部门接到的产品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针对通用化程度较高的模块、产品,采用适量备库生产方式。同时结合中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产品库存状态以及行业周期,提前生产一定数量的半成品作为备货库存,然后根据客户具体订单要求实施差异化组装调试等,既保证客户差异化需求,又满足客户交货及时性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自主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组织形式,核心零部件自行生产、常规部件采用外协的生产组织形式。
B.配电网信息化服务
公司信息化服务业务主要可分为软件开发和实施服务两大类。公司主要负责项目整体把控、核心技术环节的研发和实施、组织并协调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的沟通、项目验收等环节,同时将市场已有的成熟技术开发、测试环节外包给专业软件开发企业。
4.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终端用户大多为电网体系下属各供电公司,公司采用以技术带动销售的营销战略,通过与地方供电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产品试点等方式,以技术方案、产品的实际运行效果来获得地方供电公司的认可,从而推动配电网智能设备的实际采购需求。
公司主要客户为电网体系公司和电力行业民营企业等。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客户组织的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商务谈判等方式取得订单。公司投标部负责搜集客户发布的各类招投标、采购信息,并积极参与投标或谈判。若项目中标或谈判入围,公司与客户签署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
5.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发活动。公司建立了总部研发中心和分子公司研发分部结合的研发体制,并制定了相关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
研发立项内容的选择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并结合最终用户的实际需求确定,研发内容均具有一定前瞻性。研发流程主要包括研发项目立项、研发项目执行、研发项目结项或验收等三个阶段。项目立项时,研发部门和市场部门会根据市场调研情况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经公司管理层、研发、市场、财务等各部门综合评议。审议通过后,项目进入执行阶段,项目经理需对项目全面负责,包括方案制定、项目进度、经费及人员管理、绩效评价等。项目研发完成后,需对项目组织验收。除自主研发外,公司还与部分高校合作,通过成立联合实验室、委托技术开发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投资存在“重电源、轻电网,重输电、轻配网”的情况,导致配网的建设水平和自动化水平不足。自2009年国家电网提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意见以来,智能电网建设已经历多个建设周期,“十三五”期间配电网成为建设投资重点之一。随着“能源互联网”“电力物联网”等概念的提出,智能电网建设将迎来新的周期。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提出,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思想也应运而生。面对新能源装机量的持续爆发,能够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的智能电网成为未来电网发展的主要方向,智能电网的数字化转型发展加速。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以新能源为供给主体,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坚强智能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源网荷储互动与多能互补为支撑,具有清洁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友好、开放互动基本特征的电力系统。
(2)行业的基本特点
同时面对配电网设备总量大、发展速度快且不平衡、设备标准化程度低、市场化调节机制少等现状和客户多层次需求、清洁能源消纳等压力,传统配电网管理模式不能满足新时期配电网发展需求,迫切需要深入应用先进技术,从本质上提升配电网建设、运维、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满足能源转型需求。通过配电网设备间的全面互联、互通、互操作,实现配电网的全面感知、数据融合和智能应用,满足配电网精益化管理需求,智能配电网呈现出物联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的基本特点。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的背景下,提升配电网智慧化水平成为智能配电网技术的发展方向,加大配电网智能终端部署、配电通信网络建设和配电自动化实用化,并向低压配电网延伸,大幅提高可观性、可测性和可控性。提高配电网调节能力和适应能力。
(3)配电网技术门槛
智能配电网发展的主要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智能终端结构设计、传感器研发、故障研判及切除时间、终端功耗以及接地故障研判准确率等各方面。
配电网的运行监测和自动化离不开对电流和电压监测的互感器,互感器的产生至今已130余年的历史,我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生产互感器,然而至今一些传统互感器固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如体积和重量、铁磁谐振、磁饱和、动态范围窄、线性度差、二次侧短路或开路造成安全隐患等等问题。业界从七十年代即开始尝试用电子式互感器取代传统互感器,但因存在小信号输出易损耗,线缆自身的容抗、临近效应、电磁干扰、环境温度变化等因素造成测量误差等技术难题,一直未大规模投入实际使用。
小电流单相接地故障的研判也是长期困扰电网公司的行业难题,此前电网公司传统处理方式为允许带故障运行两小时,通过逐条线路以及逐个开关拉停的试错方式找到故障线路及区段,该种方式大大增加了停电的时间和停电范围,也加大了基层电网工作者的工作难度。为了加快解决这一行业难题、减少接地故障给电网运行带来的危害,提高供电可靠性,国家电网从2019年起将接地故障快速处置列为重点工作任务。采用传感器替代互感器,提高小电流接地故障研判准确率等均是行业长期的技术难题,并不容易解决。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网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应用软件研发、实施等信息化服务。
公司在2015年就开始了智能开关的研发,到目前为止公司智能开关产品已经发展了5代,从深度融合已经研发出全融合的产品,在融合程度、精度方面更高。经过了6年的发展,公司主营产品仍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根据对其他公司发布的材料了解,很多公司多处于研发、测试、试挂及小批量应用的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正式运行的智能开关超过7万套,且整体运行情况良好,说明了公司产品已经完全满足了大规模批量长期实际应用的条件,这使得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公司在发展中非常注重在研发、知识产权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包括一次技术、二次技术以及通信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能力,这是公司能够取得技术及产品领先地位的关键因素。在这些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始终保持对这些核心技术的持续迭代升级以及新技术的研发。公司到目前为止已经拥有11项发明专利,且均为与公司核心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专利。
综上,公司研发团队、产品实际应用积累经验、专利技术等方面均具有较强优势,在行业中仍处于智能配网产品研发的头部企业地位;后续公司仍将会也会持续投入,保持公司在研发、销售、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健康与快速发展。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的行业发展趋势更加明确,“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已经正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目标,从技术发展、产业及业态发展几个方面来看,公司都是具有相应积累和优势的。
新型电力系统的提出背景如下:
2020年,我国向国际社会正式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将有效实现可再生能源较快替代化石能源,有效实现新能源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更大份额,有效推动能源绿色发展。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电力行业是碳排放占比最大的行业,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88%左右,电力行业占能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42.5%左右。电能终端消费比重也正不断提升,2019年达到27%(见图1),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气化发展报告2019》,预计到2035年这一指标将超过38%。目前“3060目标”已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因此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的工作中担负着艰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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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5-2019年我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网公司《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年)》,按照国家“双碳”目标及电力发展规划,预计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到2050年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2021-2035 年是建设期。新能源装机逐步成为第一大电源,常规电源逐步转变为调节性和保障性电源。电力系统总体维持较高转动惯量和交流同步运行特点,交流与直流、大电网与微电网协调发展。2036-2060年是成熟期。新能源逐步成为电力电量供应主体,火电逐步实现净零排放,成为长周期调节电源。分布式电源、微电网、交直流组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系统储能全面应用、负荷全面深入参与调节,发电机组出力和用电负荷逐步实现全面解耦。为此,国网提出要实现3个方式和3个模式的转变。在公司发展方式上,按照 “一体四翼” 发展布局,由传统电网企业向能源互联网企业转变,积极培育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在电网发展方式上,由以大电网为主,向大电网、微电网、局部直流电网融合发展转变,推进电网数字化、透明化,满足新能源优先就地消纳和全国优化配置需要。
国网公司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开创性的战略性工程,坚强电网是基础,源网荷储协同是关键,推动科技创新是引领,发挥制度优势是保证”。
新型电力系统的提出,既重申了新能源发展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作用,也正视了电网的中枢平台地位。近年来,受电源、用户两端挤压,处于中间环节的电网加速向源、网、荷协同方向发展,从而实现“源荷互动”。这无疑需要提升配电网的综合承载能力、供电保障能力和普遍服务能力。
配电网涵盖电力生产、传输、存储和消费的全部环节,具备能源互联网全部要素,是发展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物质基础。当前,随着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等大量接入配电网,负荷正从单一用电向发用电一体化方向转变,这为电力系统局部用电平衡、运行方式安排等带来新挑战。新能源更大规模发展,也要求负荷侧提供柔性调节能力,以实现“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的转变。
配电网领域也被认为是数字化赋能的一个关键领域。新增投资有利于深化采集感知,加强配电网感知终端建设,并向用户侧延伸拓展,建设与配电网智能调控、智慧运检、智慧用电等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感知基础设施,从而提升电网实时感知、广泛互联、安全可控水平,助力电网向新型电力系统转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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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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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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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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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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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206.08万元,同比增长2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88.74万元,同比增长29.7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91,549.77万元,较期初增长1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3,803.88万元,较期初增长10.3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1.16万元,同比下降40.5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8,129,248.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3%。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股东要求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8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05,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9,445,066.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66,304,93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8-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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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按照公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科”)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宏力达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宏力达”)、福建宏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日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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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公司注销了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05030120190005018),资金余额71,038.39元转至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100690110130019525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276,185.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8-00023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6.5亿元(含16.5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含16.5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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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赎回金额合计1,453,1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8-00007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主要核查工作和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宏力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宏力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力达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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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目前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大信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8.3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按新证监会行业分类为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9-2021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9-2021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9-2021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小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2021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大信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及能力。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大信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15:3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30 公司简称:宏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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