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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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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3 公司简称:新风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95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5,9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8.2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大功率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为客户量身打造调速节能、智能控制、改善电能质量等方面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各类高中低压变频器、智慧储能系统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发电、城市轨道交通、冶金、电力、矿业、石油、化工等领域。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大功率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技术为核心技术平台,构筑电气控制装备产品体系,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及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公司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与高压变频器产品市场份额均在国内排名前列,在国内电能质量治理与高压节能领域树立了品牌形象。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经营战略所决定。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形成了一套完整、健全、适应公司自身特点且与实际业务相匹配的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响应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不断推出满足市场环境和客户实际应用的产品。公司在巩固目前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市场占有率及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外,储能PCS产品及系统也快速投放市场。对外提供SVG、变频器、智慧储能系统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等电力电子设备构成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的职能包括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执行。供应商管理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主,器件部和品质部为辅的管理模式;采购执行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中心,计划部为首,器件部、品质部、制造部、财务部等部门协同参与的采购模式。

3.生产模式

公司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智慧储能系统装置按订单生产,低压变频器进行备货生产,产品核心工序均进行自主生产。

4.营销模式

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参加行业展会、邀请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基本以国内市场为主,公司主要产品得到了下游行业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无功功率补偿的问题由来已久,对无功补偿设备的研究也不断深入。无功补偿装置经历了同步调相机、开关投切电容器、静止无功补偿器(SVC)、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这几个阶段。近年来,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在电力系统中得到了应用。不同于之前的无功补偿装置,SVG以IGBT为核心器件,通过调节逆变器输出电压的幅值和相位,或者直接控制交流侧电流的幅值和相位,迅速吸收或发出所需的无功功率,实现快速动态调节无功功率的目的;同时具有响应速度更快、低电压工作性能更好、运行安全性能提高、能有效抑制系统的谐波、同等容量下体积更小等优点,越来越受到用户的认可和接受。未来SVG的研发方向是开发高电压等级、更大容量的SVG产品。

(2)高压变频器

2000年以前,国内高压变频器技术与市场主要由国外企业主导。2000年以后,国内企业在高压变频技术上逐渐有了突破,生产制造、工艺流程逐渐完善,产品可靠性稳步提升,产品技术得到了用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与国外产品形成了相抗衡的阵势,高压变频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根据智研咨询的统计,高压变频器主要应用于电力、市政、建材、冶金、石化、矿业等高耗能行业,因此高压变频器的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变频调速具有调速范围广、调速精度高、动态响应好等优点,在许多需要启动力矩大、调速精度高、动态响应速度快等复杂工况下,高压变频器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具备矢量控制算法和四象限运行等功能的高性能高压变频器,其通过运用矢量控制及能量回馈技术,具备恒转矩、动态响应快、调速精度高、调速范围宽、快速制动等特点,并且可实现负载制动时能量反馈回电网。高性能高压变频器应用于矿井提升机牵引变频、轧机变频传动、船舶驱动以及高速机车主传动等高端领域,能实现电机复杂的精确调速控制,达到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目的。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完善技术开发储备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目前国内企业正对高压变频器的以下领域重点研发,如:高压永磁直驱变频控制系统、高压变频多机并联技术、超大容量水冷变频技术等。

(3)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在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能量回馈装置越来越被重视。同时,将直流牵引供电网电压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列车再生制动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列车安全运行的保障,并能同时实现列车制动能量的循环利用。这不仅对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作用。近几年,新建地铁项目配备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的需求大幅增加,促使本行业技术不断发展,主要体现在产品稳定性不断提升;其次是在采用同等规格功率模块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更好的控制效果。国内外现行的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案:电阻耗能型、电容储能型、飞轮储能型和逆变回馈型。逆变回馈型是通过采用电力电子器件构成三相逆变器,将未被相邻列车吸收的再生制动能量逆变至中压侧或者高压侧供电网的其余负载使用。逆变器交流侧与交流电网相连,直流侧与牵引网相连,逆变装置可以通过晶闸管、IGBT等大功率器件实现。此方式可以减小或避免制动电阻投入工作,减小或解决制动电阻带来的温度升高问题,且再生能量可以得到较高的利用,是一种较为经济和环保的方式。相比其他类型能量回馈装置,逆变回馈型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是目前市场的发展方向。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属于电能质量治理装备,是一个新兴行业。国际上本行业的技术领先者是ABB、SIEMENS等大型企业。国内企业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成长起来。我国无功补偿行业的发展经历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和进口替代的过程。公司在高压SVG领域产品类别完善,应用行业广,技术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市场前列。

(2)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产品改进和优化设计,在高压变频器领域,公司从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可靠性综合来看,在行业内逐步成为国内知名、行业认可的高压变频节能和控制设备专业制造商,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被评为“中国电器工业领军品牌”,生产的变频器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高压变频器市场十大品牌”、“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公司的“高压提升机变频器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的高压变频器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公司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在国内起步较早,技术水平先进,2014年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9年12月公司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GB/T37423-2019 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正式实施。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近年来才逐步应用于市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属于政府项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产品稳定性的要求非常高,采购单位会对投标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因此目前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行业门槛较高。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已在国内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占据先发地位,在市场中排名前列。

(4)公司储能系统高压级联PCS技术储备早,技术水平先进,并于2021年开始投放市场,全面参与到发电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等领域。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力度。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不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附加值;同时,公司将推进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体,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弥补公司在研发人员和设备方面的不足,缩短研发周期,提高研发水平;持续开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2021年上市后,将新建研发中心,以进一步扩充研发团队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研发中心主要聚焦提升现有产品结构、工艺及性能水平,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先进性,围绕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三大类产品,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与稳定性,做好产品升级换代工作,同时做好储能系统高压级联PCS技术研发与新产品开发规划,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做好技术储备工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2,808,171.40元,同比增加1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082,119.83元,同比增加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196,790.80元,同比减少8.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22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 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楠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2022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 2: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指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24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8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9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4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06,6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362,601.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3,292,598.12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8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