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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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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6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22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6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 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582,334.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2、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龙净环保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582,334.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指定财务人员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谨慎决策,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作为现金管理受托方。公司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的现金管理明细:

单位:万元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 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相关事宜。

2、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可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1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其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龙净环保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