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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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2-00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樊家驹先生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樊家驹先生与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交子”)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已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樊家驹先生协议转让股份情况概述

2022年02月0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樊家驹先生与成都交子签订了《樊家驹与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樊家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67%,转让给成都交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0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2年04月11日,樊家驹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其与成都交子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三、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股份持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涉及要约收购。截止本次公告出具之日,樊家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73,8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4%;成都交子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67%。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前后,樊家驹先生和成都交子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四、备查文件

《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