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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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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9 公司简称:特变电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3,515,857.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40,351,585.73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09,612,311.38元。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788,550,2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97,359,167.62元(含税),占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2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有关本次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0元(含税)的分红比例不变确定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输变电行业、新能源行业及能源行业。

1、输变电行业

随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目标的提出,电源结构将发生重大改变,绿色电源将成为主体电源;在电网领域,电力资源配置由煤电、水电基地外送,转变为新能源一体化开发外送、源网荷储一体化就近利用,电网形态由区域互联大电网向大电网与微电网、分布式电网兼容并举转变,智能配电网成为未来发展重点。

2020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持续完善电网主网架,补强电网建设短板,推进柔性直流、智能电网建设,充分发挥电网消纳平台作用。随着新建大容量输电线路和城市电网改造的需求以及电网设备的更新改造,都将带动输变电产品需求的增长。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1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83,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77亿千瓦,同比增长7.90%(其中风电装机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同比增长28.90%),电力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2021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5,530亿元,同比增长4.5%;2021年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4,951亿元,同比增长1.10%,电力投资增加。

根据国家电网报发布的信息,2021年度,国家电网110千伏及以上交流工程投产4.4万千米、2.8亿千伏安,完成年度计划的101.4%;开工4.1万千米、2.5亿千伏安,完成年度计划的100.7%。2021年国家电网基建投资完成4,024.8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5%。

公司是我国输变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变压器产业目前在超、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大型水电及核电等关键输变电设备研制方面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线缆产业具备生产1,000kV及以下扩径导线、500kV及以下交联电缆及电缆附件的能力。同行业竞争对手主要有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ABB、西门子、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等。

2、新能源行业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政府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多方面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将稳步向电能增量主力供应者转变,在推动中国能源变革、践行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等方面发挥更为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实施路径,提出将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作为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保障机制,十四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0%。

2021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并尽并、多发满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电网企业按照“能并尽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按“多发满发”原则,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保障同步投运。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1年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平价上网打开了光伏、风电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多晶硅方面: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球多晶硅有效产能约67.10万吨,同比增长19.2%。2021年全球多晶硅产量约63.10万吨,总需求量约65.30万吨;中国多晶硅产量约49.00万吨,进口量约11.60万吨,而总需求量约61.30万吨。2021年,全球和中国多晶硅市场都呈现供应小于需求的现状。

受供求关系影响,2021年中国多晶硅价格整体呈上扬走势,并屡创十年内历史新高。复投料成交价从2021年初的人民币8.76万元/吨,高点达到人民币27.22万元/吨;年底回落至人民币23.25万元/吨,年初到年底涨幅为165.40%。单晶复投料全年均价为人民币19.44万元/吨,同比大幅上涨148.30%。

光伏、风力发电方面: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连续9年稳居世界首位,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约25.60GW,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约29.28GW。截至2021年底,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306GW。2021年,中国光伏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0%;利用小时数1,163小时,同比增加3小时;光伏发电利用率98%,与上年基本持平。新疆、西藏等地光伏消纳水平显著提升,光伏利用率同比分别提升2.8个百分点和5.6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47.57GW,为十三五以来装机容量第二多年份,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GW。截至2021年底,中国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28GW。2021年,中国风电发电量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40.5%;利用小时数2,246小时;中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甘肃风电利用率95.9%,新疆风电利用率92.7%、同比分别提升2.3个百分点、3.0个百分点。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负责经营。新特能源是国内领先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商和光伏项目承包商,主要从事上游多晶硅生产、下游风光电站建设、运营。多晶硅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风光电站建设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风光电站运营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3、能源行业

2021年以来,全球能源供应紧张,受国内疫情、气候异常、环保督察、安全检查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减产停产,煤炭供应紧张,与此同时,经济恢复用电需求增加,煤炭需求大幅增加,因供需失衡,煤炭价格出现高位波动。随着增产保供政策持续推进,煤炭价格趋稳并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2021年全国生产原煤40.70亿吨,同比增长4.70%,进口煤炭3.20亿吨,同比增长6.60%。随着国家煤炭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国家对煤炭行业安全、环保、合规管理将更加严格,具有规模、效率、安全、环保优势并合规建设的大型智能化煤炭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2021年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应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逐步向煤电机组由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调频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2021年11 月,国家电网印发了《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该文件不仅放开售电公司、用户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还首次建立起基于经济关系的省间电力交易衔接机制,电价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形成。

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天池能源公司负责经营。公司煤炭矿区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确定的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最大的整装煤田。煤炭业务的竞争对手主要是新疆煤炭生产企业,包括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等。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输变电业务、新能源业务及能源业务。公司输变电业务主要包括变压器、电线电缆及其他输变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输变电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等;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多晶硅、逆变器、SVG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光伏、风能电站提供设计、建设、调试及运维等全面的能源解决方案及风能、光伏电站的运营;能源业务主要包括煤炭的开采与销售、电力及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等。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各主营业务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体系。公司输变电业务围绕产品特点,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仅有部分标准化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先少量生产再销售;公司主要通过EPC总承包方式承担输变电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维服务等工作。新能源多晶硅业务根据签署的长单、市场情况制定生产、销售计划,保证公司多晶硅产品生产、销售顺利进行;新能源电站业务通过EPC、BT、BOO等方式进行风光资源开发及建设,为新能源电站提供全面的能源解决方案,并开展光伏、风能电站运营业务。能源业务煤炭采用“以销定产”、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签订长单的经营模式生产及销售,火力发电及供热根据装机、需求发电和供热。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7,836.77万元,营业利润1,154,651.90万元,利润总额1,153,820.98万元,净利润981,362.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5,479.6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分别增长37.40%,213.24%,221.56%,213.31%,196.3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存量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产品及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存量资金购买各种1天至6个月的(极)低风险、(较)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存量资金购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 期限: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9日,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

一、本次投资理财概况

(一)投资理财目的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建设项目增加,公司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资金到位与使用存在时间差,使得阶段性沉淀资金数额较大。经2022年4月9日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存量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上述业务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品种

各种1天至6个月的(极)低风险、(较)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四)期限

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防范银行理财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给公司造成风险,公司制定了《特变电工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制定了规范的银行理财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的操作审批流程及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成立了由总裁、风险防控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组成的理财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决议范围内的银行理财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的风险评估及业务决策。理财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具体的操作方案、监督和跟踪理财业务的办理情况及进行理财效果评价。所有理财业务不论金额大小,由财务部逐笔上报公司理财业务领导小组审批。

如果外部金融环境发行急剧变化,(极)低风险、(较)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价格报价出现大幅变化时,财务部将主动、及时向公司理财业务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交应对措施,理财业务领导小组根据最新情况决策后期理财策略,指导公司理财业务的办理和理财结构的调整。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风险较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所需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阶段性沉淀的存量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高上限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货币资金比例10.22%;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最高上限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货币资金比例5.11%。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9日,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所需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有利于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函。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8

修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股东大会议案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并电话联系落实公司接收情况。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焦海华、于永鑫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9日在公2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奇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2-02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2-030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并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张爱琴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新疆特变电工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及配套车位、地下室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张爱琴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详见临2022-033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

全部监事均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临2022-034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修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一、四、六、十、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下转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