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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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以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方法,基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对应收票据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86.90万元。
2、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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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1,147.48万元。
3、其他应收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对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46.42 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00.98万元。
2、合同资产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1年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1,199.28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607.26 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07.26 万元,减少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3,607.26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需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2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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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5、6、8、10、11、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在审议提案8时需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及2022年5月9日,上午9 :00一11: 00,下午14 :00一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一82783358 传真:0571一8278335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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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0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9)同时刊登在2022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8,71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94%;实现利润总额55,921.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8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详见刊登在 2022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何挺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1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14.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5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11.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88.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35.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853.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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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浙商银行萧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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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885,675.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07,071,646.7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307,071,646.75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21,336,418.67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27,498,167.66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0,202,733.08元。
由于公司2020年实施回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65,549,7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149,598,194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114,959,819.4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在结合当前经营状况、投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因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满6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胡旭微女士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目前,胡旭微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
胡旭微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胡旭微女士的离任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胡旭微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胡旭微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曼行(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胡旭微女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黄曼行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黄曼行女士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简历
黄曼行,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6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曾任湖南商学院教师、浙江财经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并兼任杭州多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曼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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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实现公司新时期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标准为5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兼任多个管理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4、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