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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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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管理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障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41,880,236.0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8,775.11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3,962,434.5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8,075,670.62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44,470.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91,272,042.4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307,646.2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7,743,136.1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4,989,592.0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3,757,080.0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注2: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6日和2021年6月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 2021年3月30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643.56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40,643.56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2021年9月27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960.00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30,960.00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636.49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20,636.49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 2021年9月28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988.54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30,988.54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结合公司2021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Yan Ma和公司董事Alex Cheng分别持有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25%和1.53%股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虽然公司会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对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5、资金使用期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恩捷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10年4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5.22%的股权,自然人Yan Ma(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持有其3.25%的股权,自然人Alex Cheng(系公司董事)持有其1.53%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少数股东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2,370,913.71万元,负债总额1,685,254.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77,211.65万元;2021年,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643,704.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503.76万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上海恩捷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0,185.07万元。

2、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

公司名称: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清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韩跃武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0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0日至******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新能源材料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的制造、销售;水处理膜、新能源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无锡恩捷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恩捷资产总额728,304.09万元,负债总额561,370.9万元,所有者权益166,933.19万元;2021年,无锡恩捷实现营业收入117,220.08万元,净利润32,992.69万元(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3,260.31万元。

3、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

公司名称: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产业园锦绣大道以南永安大道以北

法定代表人:李晓晨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通瑞资产总额650,612.19万元,负债总额475,936.11万元,所有者权益174,676.08万元;2021年,江西通瑞实现营业收入108,436.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05.54万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江西通瑞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江西通瑞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财务资助金额)。

4、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恩博”)

公司名称: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产业园区永安路以南有训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Alex Cheng

注册资本:45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营业期限:2021年1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资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江西恩博51%股权,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Limited持有江西恩博49%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恩博经审计资产总额14,073.12万元,负债总额5,672.27万元,所有者权益8,400.85万元;截至2021年末,江西恩博尚未建设完成,暂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收入为0元。

公司2021年度未向江西恩博提供财务资助。

5、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

公司名称: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工业开发区(朱家浜村)

法定代表人:汪星光

注册资本:42174.17806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4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塑料软包装新型多功能膜(太阳能电池用EVA塑料多功能软包装热封膜)、PI光伏电池绝缘材料的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苏州捷力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捷力资产总额155,167.31万元,负债总额74,450.12万元,所有者权益80,717.19万元;2021年,苏州捷力实现营业收入115,333.76万元,营业利润45,301.42万元;净利润39,123.62万元(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苏州捷力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苏州捷力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6、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

公司名称: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23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注册资本:29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2月4日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储能材料、微孔隔膜、碳纤维、陶瓷材料等新材料及新能源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纽米科技76.3574%股权,其他为社会公众持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纽米科技资产总额105,360.13万元,负债总额87,173.25万元,净资产18,186.88万元;2021年,纽米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8,424.21万元,净利润12,790.27万元(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向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向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7、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

公司名称: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陆冬华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重庆恩捷经审计资产总额93,278.11万元,负债总额63,305.21万元,净资产29,972.91万元;截至2021年末,重庆恩捷尚未建设完成,暂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收入为0元。

公司2021年度未向重庆恩捷提供财务资助。

8、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睿捷”)

公司名称: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68号

法定代表人:吴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睿捷资产总额42,499.26万元,负债总额40,385.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372.99万元;2021年,江苏睿捷实现营业收入181.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9.02万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公司2021年度未向江苏睿捷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23,445.3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2%,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上海恩捷盈利能力持续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具备偿付能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总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下转131版)